银行职员诈骗近亿元 监管为何形同虚设?

今日头条
Toutiao
最新回复:2025年7月2日 11点52分 PT
  返回列表
58707 阅读
3 评论
新京报

新京报今天(7月2日)报道: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诈骗行为持续时间长,某银行原郑州纬二路支行客户经理席薇诈骗案,经披露后引发广泛关注。银行职员席薇利用“客户经理”身份,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虚构理财产品,诈骗31名客户9448万多元,并将其中6000余万元用于直播打赏,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

让人费解是,如此巨额的诈骗行为竟能在银行内部长期隐匿,直至受害者主动报案才东窗事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直指问题的核心: 某银行郑州分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导致案件发生”。

问题的症结看似是找到了,但“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导致案件发生”的结论显然不足以解释为何一个基层客户经理竟能在银行办公场所内,利用银行设备,堂而皇之地实施如此大范围的诈骗行为。这背后暴露的不仅是单一的管理漏洞,更是整个银行业在风险控制、内部监督和员工行为管理上的系统性缺陷。

席薇的诈骗手法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老套——伪造理财产品协议、私刻银行公章,以“保本保息、高收益”为诱饵骗取客户资金。然而,正是这种并不高明的骗术,却能在银行内部畅通无阻“办理业务”长达13年,甚至在她离职后仍能以银行员工身份继续行骗。

席薇作为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客户经理,长期在银行办公区域内完成资金划转,甚至使用办公电脑打印利用私刻的银行公章伪造的理财产品协议,而银行并未建立定期核验机制,未对这类异常操作设置任何有效监控。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银行甚至允许员工在非营业时间单独使用办公设备。这种对印章管理和办公设备使用的松散态度,为席薇的长期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人们不免疑问,银行对员工的监管形同虚设吗?

银行内部控制的失效不仅体现在对具体业务操作的监督缺失,更反映在对员工行为的日常管理上。席薇的诈骗行为涉及大额资金流动,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单笔超过50万元的交易就应触发报告机制,然而银行的反洗钱系统对席薇的多次异常交易竟未设置有效预警,或即使设置了也未发挥作用。这种技术层面的漏洞,实则是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意识的严重缺失。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银行内部形成的重业绩、轻合规“企业文化”。近年来,银行业普遍将业绩指标作为考核的重中之重,而内控和风险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在席薇案中,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可能更多关注其拉存款、销售理财产品的数量,而忽视了对业务合规性的审查。这种导向使得基层员工为完成业绩目标不惜铤而走险,甚至管理层也可能对员工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类似的情况并非孤例,光大银行近年来频频曝出内控问题,2024年因员工行为管理等问题被罚款4220万元,涉及信贷违规、内控失效等多项违规行为。这种系统性问题的积累,最终导致了席薇案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高层的频繁变动也可能加剧了内控的混乱。据公开报道,涉事银行在5年内走马灯式地更换了5任行长,管理层的不断更换导致战略执行断层,风控措施难以持续落实,让一些投机分子有了“取巧”的空间。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本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轮换制度,以防止员工长期在同一岗位形成舞弊机会。然而,席薇却在同一网点连续担任客户经理13年,完全违背了银行业通行的轮岗原则。这种人事管理上的“漏洞”,使得席薇能够长期维持其骗局,甚至建立起客户对她的信任。

更值得反思的是,银行对异常行为的排查机制形同虚设。席薇骗取31名被害人9448万余元的理财金,其中6000余万被用于直播打赏,单日最高打赏达137万元,单笔最高23万元,这种明显超出正常收入水平的消费行为,竟未引起银行内部的任何警觉。相比之下,一些国际银行对员工异常消费行为设有严格的监测机制,一旦发现员工生活水平与收入明显不符,便会启动内部调查。我国银行业在这方面显然还有很大改进空间。

从法律角度看,银行在此类案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值得探讨。蜜莱坞公司在复议中强调,席薇利用银行客户经理身份实施犯罪,在银行办公区域完成交易,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银行需承担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判例支持这一观点,如(2017) 吉 0103 民初 849 号案件中,法院判决银行因“未尽内部监管责任”而需全额赔付存款本金及利息。郑州市检察院在再审检察建议书中也明确指出,银行存在监管不力、用人失察的责任,应在其过错责任范围内对刑事退赔不足部分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些法律观点和判例表明,银行不能仅以“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推卸责任,而必须为自身管理漏洞导致的客户损失负责。

席薇案暴露的问题绝非个案,而是银行业长期积累的内控弊病的集中体现。从早年的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票据诈骗案,到近年来的民生银行虚假理财案,类似事件屡见不鲜,其共同特点都是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实施犯罪行为而未被及时发现。这些案件提醒我们,银行业的内部控制不能仅停留在文件层面,而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和员工行为监督中。

此案给所有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在追求业务增长的同时,绝不能放松风险防控的弦。只有当银行业真正将风险控制置于利润之上,真正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作者:宾语)

这是神马情况
1 楼
笑话!系统性诈骗,监管自盗,不是形同虚设,就是虚设,骗骗韭菜,做样子的!!这还要问?哈哈
关注者
2 楼
自己监督自己,被发现了?罚酒三杯。还要咬着不放?你颠覆政权要拘留
笑点
3 楼
乖乖!这个话不中用听!竟然把俺们河南人天生就是诈骗犯基因,说成领导频繁调动造成的,这是给党抹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