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奥瑞公司)涉嫌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在8年间获利3.8亿元人民币。 除了山西奥瑞公司,涉案的还有医院、医学院、殡仪馆、火葬场等,涉及非法盗窃、倒卖尸体数千具。 警方侦办时,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馀吨,成品34077个。涉案75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案件已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材料显示,山西奥瑞公司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于1999年成立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该公司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粗暴肢解、剔除皮肉、清洗、辐照等,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经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审计,销售获利方面,在8年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 山西奥瑞公司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于1999年成立的子公司。(澎湃新闻) 为大量获取原材料,山西奥瑞公司指使员工赴广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拉运人体骨骼,分别在四川恒普公司、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内筛选、处理尸体,再将预处理的尸骨运回公司入库保存。 为掩盖原材料的来源,山西奥瑞公司伪造遗体志愿捐献登记表、检验报告等材料,证明其尸体来源合法性和安全性,并让员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假冒家属签字。 案件材料显示,四川恒普公司是山西奥瑞公司的人体骨骼原料重要来源。2012年以来,涉案人苏某某入股山西奥瑞公司,负责供应原材料和西南、东北、西北等13个省市的“同种异体骨”销售。2014年,苏某某成立四川恒普公司,非法获取尸体、尸骨用于生产加工“同种异体骨”产品,并将部分人体骨骼贩卖至山西奥瑞公司。 嫌疑人被指控制多间火葬场盗窃尸体,涉逾4000具人体骨骼。(视觉中国) 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为扩大获取尸体、残肢来源,苏某某先后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4间殡仪馆的火葬场,派人盗窃尸体并粗暴肢解后,运回四川恒普公司。苏某某供述,4间火葬场共提供逾4000具人体骨骼。 案件还涉及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的实验员。2019年至2023年初,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实验员兰某某与另一名涉案人,在明知桂林市、平乐县、永福县殡仪馆提供的大部分尸体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以每具900元的价格购买尸体。 经统计,2017年至2023年期间,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从上述3间殡仪馆购买450馀具尸体,其中约300具贩卖给山西奥瑞公司。2023年9月11日,国家审计署开展专项审计发现,兰某某以每具1万元的价格,将322具人体骨骼倒卖给山西奥瑞公司。 案件已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百度) 案件材料显示,涉案75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骨罪。案件已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澎湃新闻》报道,太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涉及面广,案件尚未办结,“公安正在排查嫌疑人,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奥瑞公司)涉嫌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在8年间获利3.8亿元人民币。
除了山西奥瑞公司,涉案的还有医院、医学院、殡仪馆、火葬场等,涉及非法盗窃、倒卖尸体数千具。
警方侦办时,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馀吨,成品34077个。涉案75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案件已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材料显示,山西奥瑞公司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于1999年成立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该公司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粗暴肢解、剔除皮肉、清洗、辐照等,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经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审计,销售获利方面,在8年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
山西奥瑞公司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于1999年成立的子公司。(澎湃新闻)
为大量获取原材料,山西奥瑞公司指使员工赴广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拉运人体骨骼,分别在四川恒普公司、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内筛选、处理尸体,再将预处理的尸骨运回公司入库保存。
为掩盖原材料的来源,山西奥瑞公司伪造遗体志愿捐献登记表、检验报告等材料,证明其尸体来源合法性和安全性,并让员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假冒家属签字。
案件材料显示,四川恒普公司是山西奥瑞公司的人体骨骼原料重要来源。2012年以来,涉案人苏某某入股山西奥瑞公司,负责供应原材料和西南、东北、西北等13个省市的“同种异体骨”销售。2014年,苏某某成立四川恒普公司,非法获取尸体、尸骨用于生产加工“同种异体骨”产品,并将部分人体骨骼贩卖至山西奥瑞公司。
嫌疑人被指控制多间火葬场盗窃尸体,涉逾4000具人体骨骼。(视觉中国)
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为扩大获取尸体、残肢来源,苏某某先后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4间殡仪馆的火葬场,派人盗窃尸体并粗暴肢解后,运回四川恒普公司。苏某某供述,4间火葬场共提供逾4000具人体骨骼。
案件还涉及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的实验员。2019年至2023年初,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实验员兰某某与另一名涉案人,在明知桂林市、平乐县、永福县殡仪馆提供的大部分尸体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以每具900元的价格购买尸体。
经统计,2017年至2023年期间,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从上述3间殡仪馆购买450馀具尸体,其中约300具贩卖给山西奥瑞公司。2023年9月11日,国家审计署开展专项审计发现,兰某某以每具1万元的价格,将322具人体骨骼倒卖给山西奥瑞公司。
案件已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百度)
案件材料显示,涉案75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骨罪。案件已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澎湃新闻》报道,太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涉及面广,案件尚未办结,“公安正在排查嫌疑人,具体案情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