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苏享茂没个好大哥,翟欣欣能在6年后被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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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的西塞罗

古老的“血亲追索”,依然是这个时代维权最有效的手段。

昨天(2023年6月9日)微博认证号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发表了一篇博文,证实六年前曾短暂做过他“弟妹”的翟欣欣目前已经被警方所逮捕,截图显示罪名是敲诈勒索。

对于翟欣欣案,4月份我曾写过篇文章,说翟欣欣是个“粗糙的利己主义者”。

当时就有朋友留言不同意,说小西啊,翟欣欣这么八面玲珑、把苏享茂耍的团团转的人,怎么不算精致利己主义呢?

我觉得这样留言的读者还是没看懂那篇文章想表达的意思——我觉得翟欣欣这个人其实挺典型的,她代表了我们这个时代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类人。即便以“利己主义”而言,她们看似精致,实则粗糙,总会用一些看起来特别精明的“战术”,去达成一个实际上愚蠢异常的“战略”。

你看,她在与苏享茂的交往中就是这样——想搞个杀猪盘,在人家身上多捞一点钱,结果用力过猛、敲诈的过于成功,一失手、把人家都给逼死了。

其实,即便闹出了人命,翟欣欣依然有退路。你注意到没有?此事曝出后,虽然一度闹得全网沸腾,警方其实没有第一时间去找她的麻烦。

这是因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一旦牵扯到婚姻,像追究当事人敲诈勒索等罪名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翟欣欣如果在出事后的第一时间比较“识相”,老老实实的忏悔认罪,并把她从苏享茂那里得到的财物退还给对方家人,很可能后面的这些官司,以及连带而来的牢狱之灾,就都没有了。

但翟欣欣却偏看不清这个正在形成的大势,在这种情况下还非要想着“落袋为安”,拒绝退还所得钱物,非逼着翟家人跟她打官司。官司打输了还写小作文为自己洗白,朝人家身上泼污。

这下好了,跟你打官司人家要收集证据吧?这证据收集着、收集着,人家发现可以用敲诈勒索追究你刑事责任。这下不仅钱要赔,牢饭估计也免不了吃。

了解我国司法的朋友应该知道,像敲诈勒索这种罪名,一般证据不确凿,公安是不会轻易抓人的。现在翟欣欣能被抓,就意味着她八成应该会被判刑,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一旦被定性为敲诈勒索,且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法条怎么看怎么像是给翟欣欣量身定做的,要人家一千万,还把人给逼死了。翟欣欣这个十年以上的牢饭,怕是请成步堂龙一来给她当辩护律师也跑不了了。

所以我还是坚持我之前的那个看法——翟欣欣这种人,看似精致,实则粗糙。永远在用看似最精明的手腕在做着的事儿。翻车实属活该。

但反过来说,我们也不能说翟欣欣落得是得了什么天诛。

《三国演义》里曹操说得好么——“百官在此,夜哭到明,明哭到夜,能哭死董卓否?”同样的道理,虽然翟欣欣的“毒妻案”一度吵得火爆全网,但社会舆论除了让翟欣欣“社死”之外,对她是没有什么其他伤害的。网友在此,夜骂到明,明骂到夜,其实伤不了翟的半根毫毛。翟从死去的苏享茂身上榨取了大量钱物,本来完全可以“笑骂由人,富婆我自为之”,去过她的逍遥日子——如果她没有碰上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为代表的翟家人的话。

是的,在她的“捞女”征途上,翟欣欣最大(或者说唯一)的失算,就是她没掂量清楚对手,她大大低估了苏家人为他们的儿子、弟弟复仇讨回公道的决心。

苏享茂出身于福建农村,福建那个地方,可能是受特殊地域环境的影响,自古就是家族、宗族观念非常强的地区,无论是清末民初闽商下南洋,还是改革开放之后温州商人把生意做遍全国。福建人成功的秘诀都是以家族为单位“抱团闯江湖”——如果你跟福建的那种家族企业接触过,你就会发现他们的家庭绝对不仅仅是家庭,跟是一个有高度组织性和执行力的团队。

个体在这样的家庭内部,无论走多远,都不是原子化,他的荣辱得失会和家人高度联动,其遭遇不公时家人替他主持公道是他们一种再熟悉不过的习惯。

苏享茂这个人虽然做的不是家族企业,但从他自杀后苏家人为他六年如一日奔走呼号中你就可以看出,他依然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份子。

对比其他类似“家人替死者”鸣冤的案件你就可以看出,苏家人在这个过程中做的非常有条理、有理有利有节、且有组织性。

那么一大家子人,能很迅速的就推出了一个主理操持此事的代表——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这六年中,有关此案的所有表态、澄清,都是由这个大哥作出的。

而他这个大哥到目前为止对此事的处理,做的非常得当而有分寸,该怎么向媒体还原他所认知的真相,怎么联系律师打官司,怎么开微博应对舆论关注,什么该争,什么不能争,甚至怎么对翟欣欣的狡辩见招拆招,人家都做的特别得体。

这一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因为你要知道,人多虽然力量大、但也口杂。在保持高度执行力的同时统一行动、统一表态,做的还都很得体,这是很多大企业都难以完成的任务,可苏家人却做到了。

不妨对比一下同样轰动网络的“江歌案”,你会发现虽然同样是为死去的血亲追索公道、同样是数年如一日的执着。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就比苏享龙的难很多,作为单身母亲,她天然无法协调自己的家族去一起做这件特别磨人的事情——这恐怕也间接导致了她在面对互联网舆论的很多公关应对上,不能像苏大哥那样做的那么有理有利有节——这事儿真的不是一个人能操持的过来的。

而翟欣欣可能是之前在城市化、原子化的男人身上捞的太顺手了,她没意识到这次她招惹了一个本不应该招惹的对手——苏家是一个有组织性、有执行力、懂得怎样为自己蒙受不公的亲属讨要公道的“家人团”,你逼死人家全家的希望、引以为傲的弟弟、儿子,人家当然要跟你杠到底。

所以,也算她倒霉吧,但真的活该。

血亲复仇,是人类法律史上最古老、最原始的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式,在残酷的生存演化中,我们进化出了这种本能,愿意为自己相亲相爱的人遭遇的不幸进行追索,哪怕为此耗尽自己的余生。

但它的弊端也非常多。比如你在遭遇不公身死之后,能否沉冤昭雪,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血亲家族力量有多大,“家里人”们为你讨还公道的意愿有多么执着强烈。

在一个单纯依赖“血亲复仇”的社会中,如果你生在苏享茂那样的家庭,人死了当然会有大哥替你主持公道,那你是幸运的。

但如果生在城市原子化家庭里,你死了要靠老父母替你伸冤,这恐怕就难太多。

而若生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那恭喜你,死了白死。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几乎所有古代社会都强调家族的凝聚、并重视生育——在古代社会,多子未必意味着多福,但一个家族枝繁叶茂,一定意味着他的成员能够得到更强力的权利保障。

在那个时代,正义对每个人就天然就是不平均的。

你有家族,你就有正义,可以“有债必偿”。

没有家族,你就没了正义。

“A Lanister always pays his debts.”

这也是为什么那年头干坏事儿一定要干到底,动辄诛人九族,因为但凡剩下一个亲人,他可能就会当“赵氏孤儿”,对你执行复仇。

这就是中世纪的逻辑。

也正因如此,不再依赖古老的“血亲复仇”逻辑,而依靠法律惩处和舆论监督替代之,给每个人以平均、恒定的权利保障。这是人类走入现代社会后的一大理想。

只是从苏享茂这样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距离这个理想的实现,恐怕依然尚有距离。像苏享茂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他的哥哥、他的亲族为其数年如一日的奔走呼号,真的很难想象时隔六年之后,翟欣欣还能够因为敲诈勒索而被绳之以法。甚至我们很难奢望她能把已经到手的那些钱再吐出来。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在当下这个信息时代,舆论热点的转换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人们今天关注“指鼠为鸭”,明天关注“牵手门”,在一个新闻上停留注意力的时间越来越短。而传统媒体日渐消亡,调查记者没人干、深度报道没人写了,而新兴自媒体受限于它的模式和作者自身的能力,只能做一些最粗浅的关注和探讨。这就导致舆论监督的力量其实是不足的。

所以假若我们有一天,遭遇苏享茂那样难以一时理清的不公,除了家人,我们能指望谁来替我们执着的追索呢?

可能没有人,这年头,我们总是对别人的事儿忘得太快。

我们其实将更依赖我们的家人了,他们成为了我们在这个弱关系社会里,唯一可供慰藉的“强关系”。

而像苏享龙那样的大哥,像江秋莲那样的母亲,他们在执着的为自己的弟弟、女儿讨要公道的同时,间接的替我们维护了那个古老常识——

一个人,如果不公正的死去了,那该给他的那份公平正义也不应当就此消失,应当有人为他奋战,为他追索。那就是他的家人们。

这其实是件既让人感动,又让人无奈的事情——时至今日,我们的权益能实现多少,依然要看我们有多少家人,以及他们对我们爱有执着。

所以我们也许还处在一个与中世纪很相似的时代。

看完此文,我希望每位读者都该扪心自问一下——你的家人有多少?如若有一天,你遭遇了冤屈与不公,有多少人会为了你的这份冤屈追索到底、永志不忘?

请感谢他们,并珍惜他们,因为他们都是你真正的“家人”。

我有一个可能有些天真的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我们对这个“谁会为我而追索?”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再是“我的家人”,而是“所有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当一个人遭遇了不公,有千万人一起为他追索,一起帮他铭记,直到真相澄清、直到正义昭雪,这就是公义。唯有公义长出牙齿、普照世间时,我们才能告别对血亲的依赖,带着一份坦然与对法律和公义的信任,告别中世纪,走向现代。

我想,我之所以这么写时事、讲常识,也许就是为了这个天真的梦吧,我相信它终将实现。

苏享茂若在天有灵,会感谢他的大哥、他的亲人。

也请你感谢那些会为你而追索终生的亲人们。

但,愿有一天,

我们可以不再让他们如此牵累。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