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都没改了你脑子里的奴才主子思维,肤色区别思维,合法和非法的定义思维。我只能说,垃圾年年有,永远清不干净。美国给了你所有的教育和所有的事实生活,为何还改不掉你骨子里带来的奴才主子概念,而不接受认同理念,大家思维平等,大家肤色无碍,大家认同Law & Order 的法治社会所有的个人自由和言论自由?这真的让我觉得很奇怪。
我走遍美国,不是理想,而是我自己的生活事实。西佛吉尼亚的矿场我也去过,肯塔基的马场我也去过,德州牧场我也去过,大峡谷里的原住民小村落我也去过,古巴人偷渡来的社区我也进过,为何我看到的红脖子和底层(你们的话语)绝大多数都能看到善良和淳朴,而不是鸡贼和抢劫?当然我也经历过芝加哥毒贩和警察的枪战,误入底特律和巴尔的摩黑人区的不适,还有白人小屁孩直接问我们是不是日本人,当我们回答我们以前是从中国大陆来的时候,就对我们竖中指的不友好。这一切都是人生的一部分,也是你自己对自己心性的不断考验。文化其实也是个双刃剑,尤其是不懂别人文化里的内涵的时候。我们愿意倾听和沟通,我们也愿意表达和接受不同。有一次我们排轮渡出PEI要去 New Foundland 。后面排的是一对退休教师夫妇,来自迈阿密,老太太有点儿紧张,怕上不去轮渡,因为他们要赶到另一个轮渡城市,订好了的。就和我们聊天儿,我安慰她一定能上去,其实我自己也不确定,因为我们都是房车,不能停小车的位置,必须跟运货的大车停在一起排队,那个空间是有限制的,优先大车,有富余空间才让房车上,聊天过程很愉快,直到我说我喜欢川普。老太太眼睛都睁大了,叫她老公来看,说这是川普的支持者。然后夫妻两个就都笑了,继续聊,只是不说政治。我觉得这就是美国应该的样子。每个人都有自由,他们也不是民主党的奴才啊。受过教育的,都不会很顺畅的定义别人是否是谁的奴才,谁是他们的主子,自己不感觉到这个是降低自己人格水平的一件事儿吗?白垃圾有,黄垃圾更有,黑垃圾也有,他们都是垃圾,按照他们自己的生活事实,有什么不同呢?
His mother's problem can only have one source - Her mother.
Don't call people "red neck". The red neck in Louisiana may have their ancestors from England or France, and have been influenced by renaissance and religion. They may be bad people or good people, but they are god fearing.
(照片来自 卫报)
《乡下人的悲歌》是一本回忆录,作者万斯(J. D. Vance)在俄亥俄小镇一个破碎的家庭里长大,幸亏外公外婆住在附近,是他永远的避风港。高中毕业后,他参军四年。退役后上了州大,勤奋读书,最终从耶鲁法学院毕业,进入了上层社会。
这本书是他回忆成长经历,他描写了美国社会的一类白人:山里人/红脖子/白垃圾,也就是作者的邻居、朋友和家人。
作者的外公外婆原是阿帕拉契山附近Jackson的山里人,外公16岁就让13岁的外婆怀孕了,当地没脸呆下去,他们就出走到三小时外的俄亥俄州小镇Midtown安家,但一辈子都觉得自己是hillbilly (山里人/乡下人)。他们很能干,经过奋斗,有了体面的工作,成了比较富裕的中产阶级。
读这书的第一感受,哇,这家人是暴民。作者的叔叔,被别人骂了一句,马上大打出手,最后拿了电锯,差点把人家锯成几段。外婆12岁就端着枪,差点把人打死。到商店买东西,外公外婆觉得店员对自己的孩子不好,马上砸烂货品,大喊大叫威胁店员。
这是不是流氓行为?当然作者不这么认为,他从小在暴力家庭里长大,对他来说,外公外婆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可是这两个角色并不矛盾啊,坏人对外面的人使坏,对自己家人可能很好呢。高中最后三年,作者不愿意跟妈妈住,就和外婆安静度过。长大后,他帮外婆支付医疗保险,回报养育之恩。
作者的原生家庭是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妈妈其实天性聪颖,做护士工作收入殷实,但她因酗酒嗑药失去了执照,护士执照被吊销,家里逐渐堕入穷困,最后落到有一段时间无家可归。
她结了五次婚,家里成天吵架暴力。妈妈不断换新男朋友,万斯总是提心吊胆。如果男朋友是好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感情,又会因妈妈跟男朋友分手而失去。妈妈的暴力曾把12岁的他吓得从汽车里逃出去,求救报警,直到警察赶来把妈妈抓起来。这些情节,看得我小心脏砰砰乱跳目瞪口呆,原来这些穷白人的家庭这么生猛啊。
听说在2016年美国大选期间,很多人因为书中揭示了美国铁锈带的问题而投川普。可是看了书以后,我觉得失望,因为,我不觉得书中揭示的问题是某个党派或者政府的失误,倒更觉得有可能是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生如此,地区也是如此,有发达兴旺的地区,就有被淘汰的地区。书中这些被现代化拉下的小城,也许是不可避免。
另一个,这些穷白人自身的文化也有问题。他们很多人靠吃福利为生, 尽管那个小镇体力活有的是,工资也不错,但作者发现那些人懒得去干活,即使上班也是消极惰澥,被解雇了就跳起来说,我女朋友要生孩子了,你怎么能解雇我?作者的一个朋友,一边不肯工作(因为早晨不能睡懒觉了),一边又在社交媒体上怪奥巴马的政策让他的生活水平降低了。作者指出,这些山里的白人比黑人和拉丁裔的人经济更富裕、机会更多,但他们对生活更不满意、更绝望。
那,问题揭露了,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照理作者很有发言权,因为他最理解山里人,又博览群书高瞻远瞩。他建议帮助穷困家庭的孩子要从娃娃抓起,太晚了就来不及了。除此之外,他也没啥好办法。古人说,不破不立,破多容易啊,指出问题谁都会,立就难多了。有一点作者说得很对,要想改变现状,如果完全把责任推给政府,而不检讨自身的问题,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书中提到,山里人们不信任当时的总统奥巴马,认为他是一个来故意破坏美国的外国出生的人。山里人最爱国,最崇拜枪杆子,对阴谋论总是津津乐道,比如,"911是美国政府自己干的","奥巴马医疗计划是在每个人的大脑里装个晶片",等等。
虽然作者认为山里人反对奥巴马和肤色无关,我是不信的。书中提到一个女孩子有了黑人男朋友,父母和亲戚马上和她断绝关系,再不往来。山里人对奥巴马的恨毫无根据而强烈持久,我觉得他们心底深处是歧视黑人的。
读到万斯上了耶鲁之后,由于出生贫穷而带来了不习惯,也就是信息没有同学多啦、饭桌上不知道点什么牌子的葡萄酒啦之类,但他不适应的程度,让我觉得有的夸张吧?要知道这时他不是一张白纸,他已经26岁,当了4年兵之后,又从俄亥俄州立大学毕业,还有给议员和几个公司工作的经验,也算见多识广。你是美国人,又是白人,你的融入应该容易多了。像我们到美国来念书,开始不用说对社会礼仪一窍不通,连说话都听不懂呢,不也顺利成长了。读到这一段,我开始怀疑前面他对自己艰难生活和艰苦奋斗的描述有多少夸张的成分?
总的来说,这是本好书。感谢作者写出一部真实的回忆录,和另一本反映美国下层社会问题的书《被驱逐者:美国城市的贫穷与利益》(Evicted)有很多相似之处,对于书中的人物,常常觉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万斯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32岁时发表了这本回忆录;哈佛法学院毕业的奥巴马,34岁时发表了回忆录《我父亲的梦》。这两个人的故事其实很相似,他们都是天资聪颖、努力奋斗、终于冲出原本社会阶层的成功人士。
上面的读书笔记写于2017年。有意思是,万斯的这本书解释了川普的票仓在哪里,在一定程度上也许还帮助了2016年川普上台。万斯后来做了俄亥俄州州的参议员,2024年7月,他成了美国副总统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