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水费暴涨20倍引质疑 官方回应:水表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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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近日,家住珠海香洲区光明街的市民苏女士向记者求助,她家水表2个月读数突然暴增566吨,此前两个缴费周期,水费分别仅为45.73元和80.7元。她跟自来水公司反映后,也没有找到水费暴增的原因,无奈只能缴纳了1600余元水费。

对此,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水控集团)回应,自来水公司只负责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结算,表后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验表没有问题,家中用水量异常就需要用户自己去排查。投诉:2个月水表显示用了566吨水

“我的第一反应是看错了,但看了一眼水表读数‘1522’,跟抄表读数一致,上期读数‘956’,两个月我们家用了566吨水吗?”苏女士说,当她在珠海供水小程序上,看到6月份水费账单后吓了一跳。她立即又去查看了家中的水管和水表,家中并未漏水,水表也没有发现异常。

据苏女士介绍,家中共有4间房,除了她和女儿外,总共5个人,之前每两个月抄表周期的用水量在20到30吨左右,今年最多的时候也就80元,对于突然暴增的用水量,她感到不可思议。

于是苏女士便拨打供水热线反映情况,在经历供水公司工作人员上门、验表等环节,但还是没有找到水表暴增的原因。“供水公司说水表没有问题,我需要按照抄表读数缴费,但可以跟领导申请按综合水价收取并减免滞纳金。”10月21日,苏女士支付了6月份的水费1631.84元,但依旧觉得不合理,遂向记者求助。

10月22日,记者来到珠海市香洲区光明街附近的一个老小区,苏女士的家在一楼。在楼房一侧的窗户下整齐排列着一排水表,标注“102”的便是苏女士家的水表。水表后一个根自来水管,将正面的三间小屋以及背后的一间贯穿在一起。往常的水费,是四间房均摊,但6月份水费的异常情况,苏女士说便只好由她承担。记者实地查看后发现,每间房都不大,仅有十几平方米。

记者梳理了苏女士2024年2月、4月、6月、8月、10月的用水量,分别为17吨、30吨、566吨、27吨、23吨,金额为45.73元、80.7元、1631.84元、79.21元、61.87元。而珠海供水小程序6月抄表计算的388吨,苏女士称是实际用水量和综合水价总价折算出的。

回应:表后供水设施由产权人负责

针对苏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即便向珠海水控集团求证。珠海水控集团回应称,苏女士的情况之前已进行调查和处理。

经查,6月15日抄表底1522m³水量566m³,抄表员发现水量异常后,现场检查抄读正确、水表不转动,用户家门打开但现场暂时无人,抄表员现场张贴《水量异常提示单》至用户家门口旁。

6月25日11时,工作人员上门到现场检查水表正常,致电用户无人接听。7月2日用户再次来电,工作人员与用户进行沟通解释,并回复根据《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内容,如有异议可申请校验水表,经过沟通后,用户愿意校验水表。

7月19日,工作人员收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通知,经检验,该表验表合格,并联系用户告知其验表结果。

8月13日,用户到香洲营业厅,工作人员对其再次进行解释,用户不愿接受。公司根据《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经鉴定后检定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按水表实际表底收取水量。10月16日,用户到香洲营业厅申请对异常水量按综合水价收费并减免违约金,已完成办理。

2个月500多吨水,明显超出居民正常用水量,苏女士坚称她并没有使用那么多水,那水去哪里了?珠海水控集团工作人员称,自来水公司只负责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是由产权负责维护和管理,经核查水表没有问题,家中用水量异常就需要用户自己去排查找原因。

据介绍,在以往的投诉中,用水量暴增可能有:家中用水设备故障、表后用户管道破裂漏水、净水设备故障、自来水、井水、山泉水管路混用等原因。“若家中存在漏水情况,水量异常情况会一直持续,但后面又正常了。”苏女士告诉记者,她现在时不时便要查看一下水表,不知道突然暴增的情况还会不会发生,上千元的水费让她心有余悸。

“南都接到办”栏目出品

统筹:南都记者 朱鹏景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