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南海和台海总是被美国所谓的自由航行骚扰,但就在7月10日,美国海岸警卫队网站发布声明称,在当地时间6日和7日,阿拉斯加附近的白令海区域,连续两天发现了多艘中国军舰。
据声明所说,美国海警巡逻舰“金博尔”还对发现的中国军舰进行跟踪监视,直到军舰进入北太平洋。
值得注意的是,美方在最初得知消息的几天内保持了沉默,直至4天后才对外公布这一消息,美国海岸警卫队第十七区指挥官梅根·迪恩无奈地表示,虽说中国军舰已进入美国专属经济区,但都是在国际水域通行,符合国际规则和规范。
▲红色区域为阿留申群岛美国专属经济区
声明还提到,“金博尔”号在跟踪中国军舰时,中国军舰则通过无线电予以回应,称其目的是进行“航行自由行动”。
你看看,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只是此时中美双方的角色已然互换,那这个自由航行是怎么回事呢?
在浩瀚无垠的蓝色星球上,海洋作为连接各国的纽带,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探索与交往的重要领域,所谓的航行自由,最早起源于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的说法。
当时由于海上霸主西班牙与葡萄牙,靠着教皇子午线,单方面瓜分了海洋,严重损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所以荷兰人格劳修斯就认为海洋应该和空气一样,应该全世界共享。
那个时候正值资本主义时代来临,这个说法迎合了资本主义发展海洋贸易的需求,于是,就在十八世纪的时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但这里的航行自由,并不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是基于各沿海国家一定海域主权的,公海也正是在此基础上的概念。
二战结束后,一些大国海军发现,“航行自由”这个说法,非常有利于自家海军全球布局,帮助自己建立海洋霸权、掠夺海洋资源。
像美国就希望领海越小越好,反正别人也来不到他这儿,而他去哪儿都是公海,大家权利一样,可一些小国就不同意了,本来国土面积就有限,领海再小了,那就一点战略纵深就没了,所以,一些小国就要求领海很大,有的要1000海里,有的要600海里,这就叫利益最大化。
于是,经过艰难的讨论和谈判,最终达成共识,也就是各国的领海范围是12海里,这是因为12海里是正常高度的人站在海边,用肉眼所能看到的最远距离。
同时,为了照顾小国的利益诉求,公约还加入了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其中,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起不得超过24海里,沿海国对海关、财政、卫生和移民等类事项有管辖权,而专属经济区则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各国商讨的成果,比如“沿海国主权”“和平利用海洋”以及“航行自由”等海洋理念,最终在1982年形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为了当前国际海洋法领域的“宪法性文件”。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所谓航行自由,是指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船舶在公海上除受船旗国管辖外,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支配,不受任何强制性海上礼节的拘束,也不承担交纳任何通行税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海域包括公海、领海之外的海域、国际海峡以及专属经济区等。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任何国家都不能无故干涉或限制他国船舶的正常航行,除非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正当理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迄今为止,全球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超过160个国家加入,但美国并没有加入。
而且即便是缔约国,在实践中,各国对于自由航行权的理解和执行也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国家强调其海洋自由原则,认为任何形式的限制都是对航行自由的侵犯。
另一些国家则更加注重维护自身海洋权益和安全,对特定区域实施必要的管控和限制。例如,有些沿海国往往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其领海、专属经济区内对船舶活动进行一定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可是这世界上就是谁的拳头大,谁说的话好使。
今年5月8日,美国国防部发布2023财年《航行自由报告》,声称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美方共“行动挑战”包括中国在内的17个国家或地区的29项“过度海洋主张”。
▲《航行自由报告》
据美国国防部网站声称,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对海洋“航行权”及“飞越权力”进行了过多限制,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非法海洋主张,对全球流动、商业及国际秩序构成威胁。
好玩不?一个从未加入《公约》的国家,却一口一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说别国对他过多限制,别人是非法的。
▲美国国防部发布2023财年航行自由报告
其实,《公约》第17条规定,所有国家,不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这其中的“无害通过”就是说通行的船舶不能扰乱和平或带来威胁。
虽说《公约》没明确区分商船与军舰,但包括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和越南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外国军舰必须经过许可才能进入其领海。
美国故意定期动用军舰或飞机等武装力量,在其他国家主权管辖的海域内航行,说是搞航行自由,但实际上为了在海上挑战他国的权益主张,进而控制控制全球航运物流要道。
美国自1991年开始公布“航行自由计划”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5月,共发表了31份报告,对60多个国家实施了600多次“航行自由行动”。
被挑战的国家遍布全球,但实际以伊朗、菲律宾、柬埔寨、印度、马尔代夫、阿曼、中国、印度尼西亚、缅甸这些发展中国家为主,说白了就是看碟下菜。
尤其是2011年美国政府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以来,美国针对中国台湾海峡及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越来越频繁,回顾奥巴马时期,美国军舰每年穿越台湾海峡的次数高达17次。
但随着中国实力的增强,2019年到2021年的三年间,美国军舰穿越台湾海峡的总次数降至34次,即平均每年只穿越约11次,相当于每个月穿越一次,到2021年的穿越次数降至12次。
而自中国外交部于2022年6月19日宣示对台湾海峡主权以来,美国再也不将台湾海峡称为“国际水域”,那一年美国军舰穿越台湾海峡的总次数也减至9次,2023年更是只有6次。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近年来,中国海军频繁进行远洋巡航和训练活动,不但成功突破第一岛链,把通过宫古海峡、对马海峡搞成了家常便饭,对阿拉斯加附近海域也一样青睐有加。
2021年9月13日,美国海岸警卫队称,解放军1艘巡洋舰,一艘驱逐舰和一艘补给舰进入美阿留申群岛经济专属区,海岸警卫队“伯特索夫”号和“金博尔”号巡逻舰近距离监视。
2022年9月,“金博尔”号在白令海发现了由055型“南昌”舰等组成的中俄海军联合巡逻编队。2023年8月,中俄在阿拉斯加附近海域进行第三次海上联合巡航。派出4艘导弹驱逐舰进行跟踪。
对这些“自由航行”,美国显然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既然游戏开始了,棋手可就不能随便下棋桌了,毕竟这头儿是你开的,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后在你家门口,咱肯定还得经常来的!
众所周知,我国南海和台海总是被美国所谓的自由航行骚扰,但就在7月10日,美国海岸警卫队网站发布声明称,在当地时间6日和7日,阿拉斯加附近的白令海区域,连续两天发现了多艘中国军舰。
据声明所说,美国海警巡逻舰“金博尔”还对发现的中国军舰进行跟踪监视,直到军舰进入北太平洋。
值得注意的是,美方在最初得知消息的几天内保持了沉默,直至4天后才对外公布这一消息,美国海岸警卫队第十七区指挥官梅根·迪恩无奈地表示,虽说中国军舰已进入美国专属经济区,但都是在国际水域通行,符合国际规则和规范。
▲红色区域为阿留申群岛美国专属经济区
声明还提到,“金博尔”号在跟踪中国军舰时,中国军舰则通过无线电予以回应,称其目的是进行“航行自由行动”。
你看看,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只是此时中美双方的角色已然互换,那这个自由航行是怎么回事呢?
在浩瀚无垠的蓝色星球上,海洋作为连接各国的纽带,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探索与交往的重要领域,所谓的航行自由,最早起源于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的说法。
当时由于海上霸主西班牙与葡萄牙,靠着教皇子午线,单方面瓜分了海洋,严重损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所以荷兰人格劳修斯就认为海洋应该和空气一样,应该全世界共享。
那个时候正值资本主义时代来临,这个说法迎合了资本主义发展海洋贸易的需求,于是,就在十八世纪的时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但这里的航行自由,并不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是基于各沿海国家一定海域主权的,公海也正是在此基础上的概念。
二战结束后,一些大国海军发现,“航行自由”这个说法,非常有利于自家海军全球布局,帮助自己建立海洋霸权、掠夺海洋资源。
像美国就希望领海越小越好,反正别人也来不到他这儿,而他去哪儿都是公海,大家权利一样,可一些小国就不同意了,本来国土面积就有限,领海再小了,那就一点战略纵深就没了,所以,一些小国就要求领海很大,有的要1000海里,有的要600海里,这就叫利益最大化。
于是,经过艰难的讨论和谈判,最终达成共识,也就是各国的领海范围是12海里,这是因为12海里是正常高度的人站在海边,用肉眼所能看到的最远距离。
同时,为了照顾小国的利益诉求,公约还加入了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其中,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起不得超过24海里,沿海国对海关、财政、卫生和移民等类事项有管辖权,而专属经济区则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各国商讨的成果,比如“沿海国主权”“和平利用海洋”以及“航行自由”等海洋理念,最终在1982年形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为了当前国际海洋法领域的“宪法性文件”。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所谓航行自由,是指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船舶在公海上除受船旗国管辖外,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支配,不受任何强制性海上礼节的拘束,也不承担交纳任何通行税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海域包括公海、领海之外的海域、国际海峡以及专属经济区等。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任何国家都不能无故干涉或限制他国船舶的正常航行,除非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正当理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迄今为止,全球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超过160个国家加入,但美国并没有加入。
而且即便是缔约国,在实践中,各国对于自由航行权的理解和执行也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国家强调其海洋自由原则,认为任何形式的限制都是对航行自由的侵犯。
另一些国家则更加注重维护自身海洋权益和安全,对特定区域实施必要的管控和限制。例如,有些沿海国往往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其领海、专属经济区内对船舶活动进行一定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可是这世界上就是谁的拳头大,谁说的话好使。
今年5月8日,美国国防部发布2023财年《航行自由报告》,声称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美方共“行动挑战”包括中国在内的17个国家或地区的29项“过度海洋主张”。
▲《航行自由报告》
据美国国防部网站声称,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对海洋“航行权”及“飞越权力”进行了过多限制,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非法海洋主张,对全球流动、商业及国际秩序构成威胁。
好玩不?一个从未加入《公约》的国家,却一口一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说别国对他过多限制,别人是非法的。
▲美国国防部发布2023财年航行自由报告
其实,《公约》第17条规定,所有国家,不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这其中的“无害通过”就是说通行的船舶不能扰乱和平或带来威胁。
虽说《公约》没明确区分商船与军舰,但包括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和越南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外国军舰必须经过许可才能进入其领海。
美国故意定期动用军舰或飞机等武装力量,在其他国家主权管辖的海域内航行,说是搞航行自由,但实际上为了在海上挑战他国的权益主张,进而控制控制全球航运物流要道。
美国自1991年开始公布“航行自由计划”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5月,共发表了31份报告,对60多个国家实施了600多次“航行自由行动”。
被挑战的国家遍布全球,但实际以伊朗、菲律宾、柬埔寨、印度、马尔代夫、阿曼、中国、印度尼西亚、缅甸这些发展中国家为主,说白了就是看碟下菜。
尤其是2011年美国政府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以来,美国针对中国台湾海峡及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越来越频繁,回顾奥巴马时期,美国军舰每年穿越台湾海峡的次数高达17次。
但随着中国实力的增强,2019年到2021年的三年间,美国军舰穿越台湾海峡的总次数降至34次,即平均每年只穿越约11次,相当于每个月穿越一次,到2021年的穿越次数降至12次。
而自中国外交部于2022年6月19日宣示对台湾海峡主权以来,美国再也不将台湾海峡称为“国际水域”,那一年美国军舰穿越台湾海峡的总次数也减至9次,2023年更是只有6次。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近年来,中国海军频繁进行远洋巡航和训练活动,不但成功突破第一岛链,把通过宫古海峡、对马海峡搞成了家常便饭,对阿拉斯加附近海域也一样青睐有加。
2021年9月13日,美国海岸警卫队称,解放军1艘巡洋舰,一艘驱逐舰和一艘补给舰进入美阿留申群岛经济专属区,海岸警卫队“伯特索夫”号和“金博尔”号巡逻舰近距离监视。
2022年9月,“金博尔”号在白令海发现了由055型“南昌”舰等组成的中俄海军联合巡逻编队。2023年8月,中俄在阿拉斯加附近海域进行第三次海上联合巡航。派出4艘导弹驱逐舰进行跟踪。
对这些“自由航行”,美国显然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既然游戏开始了,棋手可就不能随便下棋桌了,毕竟这头儿是你开的,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后在你家门口,咱肯定还得经常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