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有人曾这样质问我。
——题记
经过一年多的等待,曾经在去年年初“炸网”的“丰县八孩母亲案”终于一审判决了,“丈夫”董志民被数罪并罚,判处9年有期徒刑,正义虽然迟到了,但总算来了。
有朋友留言让我谈谈这件事,毕竟去年年初的时候,我写了不少稿子关注此案件,有一些甚至还存了下来,事有本末,方为始终,如今大家的呼吁终于起效了,如今到了“最终章”,总该写点东西。
我也是这样想的,但试了几次,总觉得下不去笔。
说什么好呢?
小花梅事件(时至今日我已经不愿再用“丰县八孩母亲案”来代称它,因为觉得这太残酷了,一个被拐卖的女孩,生下了八个孩子,而后这个被强加的特征却成了她一生的烙印)是个非常特殊的案子,因为一年多前,当那段短视频刚刚在网上引发关注的时候,拍摄者是把它当做一件美事儿来宣传的。片中“丈夫”董志民笑逐颜开,对着镜头炫耀着他的八个孩子和那个被关在小黑屋里的“妻子”,俨然在朝着成为“网红”的道路上前进着。
如果不是观看的网友们凭借着自己的常识和良知、发现了其中那一丝丝的不对劲,如果不是很多自媒体人接力式对此事进行了锲而不舍的讨论和追索,这件视频会不会就那样火一下,然后就淡出公众的视野呢?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虽然此事引发了那么大的关注,无数人冒着号没了的风险锲而不舍的追谈此事,它的调查之路依然是非常艰辛困难的。在舆论压力下,当地相继出了四份不同的调查结论……
往好处说,这四份调查,规格一次比一次高,一次比一次更接近真相。
但是如果事件最初就按照第一次的那个调查结论那么过了,那么小花梅能不能得到解救?我不太敢去想象。
可以说,小花梅事件的水落石出,是在互联网舆论的督促下完成的。
而从法庭的还原当中,我们得知,原来这真的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拐卖、长期监禁、虐待案。
据警方的调查,小花梅原本是云南姑娘,早年随母亲改嫁辗转,在被拐卖前可能有一点精神问题,可并不重,甚至当地村民也承认:“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
但她遭遇了拐卖。法院调查认定:
“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将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将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1999年,董志民与小花梅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七名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其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
法院认为:“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根据以上事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以上5人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4月7日作出判决,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当然这份判决的其实依然留下了很多疑问。
比如,对于这样一起赤裸裸的拐卖案,董志民和小花梅的那张结婚证到底是怎么弄到手的?当年给他们发证的民政机关人员到底有没有按照正规法律走程序?事发之后该不该受到问责?
再比如,董志民与小花梅长期“共同生活”期间与其发生的关系,到底应不应该被认定为强奸而进行追责?假如根据刑罚的相关规定,强奸罪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而法院又认定了董志民与小花梅“共同生活”期间,对其进行了长期的非法拘禁和虐待。
那么他实行非法拘禁和虐待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应该在拘禁、虐待与他与小花梅发生性关系之间建立因果联系——也即他以这种手段进行长期胁迫其目的就是为了与小花梅强行发生关系?
如果这个逻辑链是成立的,那么董志民的强奸罪就也应该被追责。否则在司法逻辑上都难以自洽。
当然,这些判决上的瑕疵,都可以留待日后再去讨论。我最想说的事情,还是感到有一点点欣慰——终于,那么多呼吁,那么多的追索,总算得到了回应。小花梅的沉冤的最终得雪了,我们当初曾为其鼓与呼的人,都有那么一点点微末却不应该自我忘却的功劳。
真的,时隔一年多了,但我还记得写相关的稿件时有多么惊心动魄,如履薄冰。我记得有位读者当时就给我留言(他应该纯粹是出于好心)说:小心啊,让子弹再飞一会吧。万一事情出现翻转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愿意相信他的这个留言不是威胁,而是善意提醒。
是的,网络的信息太多太杂,且真假难辨,没有调查采编权的自媒体,如果一脚踩虚了,那就很可能就是轻则受嘲讽,重则号没了的深渊。
而且这种事情你有时候防不胜防,你看前两天翻转的那个陈某龙案,就是这样。
我在之前的稿子中说:如果这个事儿是真的,那真的是“生活高于艺术”,一个微信群聊天竟把职场中所有典型形象都包含在里面了。
结果昨天当地公安出了调查结果,查明这案子还真就是这个陈某龙一个人伪造的——他因为没有考上那家国企,就利用软件伪造了那么一份聊天记录在网上发了,抹黑该单位。
多说一句,这个陈某龙的智商也真的挺让人疑惑的——
你说他聪明吧,正常人谁能干出“实名造谣”这么蠢的事儿来呢?
可你说他笨吧,前文说了,他那个聊天记录编的真的是有鼻子有眼、有细节有内涵,人物形象生动,说话口气符合各自身份,不然也根本骗不过一众大v,把谣造的这么火。
也就是说,但凡他智商表现得稳定一点,绝不会惹出这场风波。
可能他是个被程序员耽误的好编剧吧。真建议这位陈某龙在受完法律惩罚之后,考虑转行去当个编剧啥的,给内地影视业带来一点新鲜的空气——你看看现在内地职场剧写的都是啥玩意儿?动不动就千人一面,情节单调,比他编出来的差太远了。
但我想说的是,我们真的应该为陈某龙这样的案子的频发,就放弃对热点的关注和评述么?或者凡事都秉持一种“让子弹飞一会”的态度?
我想,同一天“小花梅案”的尘埃落定,恰恰证明:不应该这样。
你看,如果没有互联网舆论前赴后继、锲而不舍的追索,我无法确定此案能查到什么份上。
我曾举过这样的一个例子,在互联网上的此类公共事件,就好比你走在大街上,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杀人啦!”
扭头一看,你发现是一个壮汉追着女子,那女子一边跑一遍尖叫。
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办?
一个正常的有良知又有能力的人的反应,当然是会先去制止这样一场追逐,把双方都制住,问明情况之后,再去判断是非曲直。
但这类事件,90%可能都是朋友甚至夫妻之间的口角,甚至打闹,冲上去制止的人可能非但得不到感谢,反而要遭遇“多管闲事”的嘲笑。
9%,甚至可能是男失主追击女窃贼,甚至便衣警察在追女间谍,那你冲上去制止所受的指责就更严重,涉嫌妨碍司法甚至“不爱国”。
可是即便如此,即便我们要承受九成九轻信和判断失误的代价。遇到这种呼救时,毅然上去见义勇为。
为什么?因为我们承受不了那百分之一的求救为真的代价——万一在你眼前发生的真的是一起凶杀案怎么办?你袖手旁观,打个电话让警察来搞清楚,可能都来不及了。
那么你“让子弹飞一会儿”的冷漠,将造就的就是一个个体生命的万劫不复。
这让我想起了电影《盲山》里的那个情节——当被拐卖的女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逃到了镇上,甚至已经坐上了去县城的大巴车时,她的“丈夫”和村里人把车拦了下来,女主惊慌的向所有乘客求救,却无人肯帮忙。
最后,女人就那么活生生的被拖下了车。
偶有一个男子站起,“丈夫”两句话就把他堵回去了:“这是俺媳妇,她有神经病。”
很多年后我明白,那一车的乘客,可能不是冷漠、胆怯,而是不敢轻信。
事情猝然发生,所有人真的没有功夫去核实究竟发生了什么。也可能真的就是人家在闹家务事呢?也许眼前这个歇斯底里、大声呼救的女人真的就是神经病呢?那你冒然上前多管这个闲事,岂不是就把自己陷于一种挨了人家揍还活该的境地中去了么?
因也且仅仅因为这种怀疑,那一车的乘客保持了理智而得体的沉默。所以那是座让人看不到希望的“盲山”——罪行公然就在我们眼前发生,我们却“盲”了,对其视而不见。
所幸的是,我们现实的网络舆论,好歹比《盲山》中的公交车要轻信一些。当董志民那个得意洋洋、炫耀自己“家里人多”的视频发出,人们发现了那个缩在角落里,被铁链捆住的“妻子”。在这个“正能量视频”中看到了那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铁丝。
于是人们开始了关注与追问。
这种追问最初很可能是证据不足的,就像当时很多为董志民辩护的人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能人家真的就有难言之隐呢?
可幸运的是,太多人把这种可爱的轻信保持了下去,并且以异常的坚韧贯彻之。于是真相得以水落石出。
还好,网络喜欢轻信。于是,我们才不是“盲山”。
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段马克思和女儿的对话:
女儿问:“您最愿意原谅的缺点是什么?”
马克思答:“轻信。”
可女儿又问:“您的座右铭是什么?”
马克思答:“怀疑一切。”
我曾觉得马克思这里自相矛盾:一个主张“怀疑一切”的人,怎么会愿意原谅“轻信”呢?
而如今我明白了,这不矛盾:一个人敢怀疑一切,说明他有理性。一个人还愿意轻信,说明他有良心。
所以,对待网络流言,让我们怀疑一切,却又保持轻信,不要总把“让子弹飞一会儿”当成你冷漠的借口——因为你不知道一万条此类流言当中,哪一条藏着一个等待解救的小花梅。而为了解救她,那些甘冒攻击、嘲笑和风险的关注和追索,是值得的!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你怎么办?”
对读者这个一年多前的提问,我一直没有回答。
但现在,当一切尘埃落定时,我可以回答了: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它也无从损伤我对这类事件的关注力,下一次再出现这种案件时,我依然愿意去关注、去评说!
因为我们虽然无从分辨此类事件的真假,但我不能容忍!我不能容忍这样骇人听闻的事件在我们舆论场中飞来、又飞走,一如一个逃出盲山的女孩,跑上车求救,又被绑下车。
而整个车厢里,保持着一种精明而又得体的沉默。
这里不是盲山!为了解救一个小花梅,我愿意继续去“轻信”,去承受这轻信带来的嘲笑、恶意与凶险。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我也不后悔,因为轻信远比冷漠值得原谅。
一年多前,有人曾这样质问我。
——题记
经过一年多的等待,曾经在去年年初“炸网”的“丰县八孩母亲案”终于一审判决了,“丈夫”董志民被数罪并罚,判处9年有期徒刑,正义虽然迟到了,但总算来了。
有朋友留言让我谈谈这件事,毕竟去年年初的时候,我写了不少稿子关注此案件,有一些甚至还存了下来,事有本末,方为始终,如今大家的呼吁终于起效了,如今到了“最终章”,总该写点东西。
我也是这样想的,但试了几次,总觉得下不去笔。
说什么好呢?
小花梅事件(时至今日我已经不愿再用“丰县八孩母亲案”来代称它,因为觉得这太残酷了,一个被拐卖的女孩,生下了八个孩子,而后这个被强加的特征却成了她一生的烙印)是个非常特殊的案子,因为一年多前,当那段短视频刚刚在网上引发关注的时候,拍摄者是把它当做一件美事儿来宣传的。片中“丈夫”董志民笑逐颜开,对着镜头炫耀着他的八个孩子和那个被关在小黑屋里的“妻子”,俨然在朝着成为“网红”的道路上前进着。
如果不是观看的网友们凭借着自己的常识和良知、发现了其中那一丝丝的不对劲,如果不是很多自媒体人接力式对此事进行了锲而不舍的讨论和追索,这件视频会不会就那样火一下,然后就淡出公众的视野呢?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虽然此事引发了那么大的关注,无数人冒着号没了的风险锲而不舍的追谈此事,它的调查之路依然是非常艰辛困难的。在舆论压力下,当地相继出了四份不同的调查结论……
往好处说,这四份调查,规格一次比一次高,一次比一次更接近真相。
但是如果事件最初就按照第一次的那个调查结论那么过了,那么小花梅能不能得到解救?我不太敢去想象。
可以说,小花梅事件的水落石出,是在互联网舆论的督促下完成的。
而从法庭的还原当中,我们得知,原来这真的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拐卖、长期监禁、虐待案。
据警方的调查,小花梅原本是云南姑娘,早年随母亲改嫁辗转,在被拐卖前可能有一点精神问题,可并不重,甚至当地村民也承认:“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
但她遭遇了拐卖。法院调查认定:
“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将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将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1999年,董志民与小花梅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七名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其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
法院认为:“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根据以上事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以上5人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4月7日作出判决,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当然这份判决的其实依然留下了很多疑问。
比如,对于这样一起赤裸裸的拐卖案,董志民和小花梅的那张结婚证到底是怎么弄到手的?当年给他们发证的民政机关人员到底有没有按照正规法律走程序?事发之后该不该受到问责?
再比如,董志民与小花梅长期“共同生活”期间与其发生的关系,到底应不应该被认定为强奸而进行追责?假如根据刑罚的相关规定,强奸罪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而法院又认定了董志民与小花梅“共同生活”期间,对其进行了长期的非法拘禁和虐待。
那么他实行非法拘禁和虐待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应该在拘禁、虐待与他与小花梅发生性关系之间建立因果联系——也即他以这种手段进行长期胁迫其目的就是为了与小花梅强行发生关系?
如果这个逻辑链是成立的,那么董志民的强奸罪就也应该被追责。否则在司法逻辑上都难以自洽。
当然,这些判决上的瑕疵,都可以留待日后再去讨论。我最想说的事情,还是感到有一点点欣慰——终于,那么多呼吁,那么多的追索,总算得到了回应。小花梅的沉冤的最终得雪了,我们当初曾为其鼓与呼的人,都有那么一点点微末却不应该自我忘却的功劳。
真的,时隔一年多了,但我还记得写相关的稿件时有多么惊心动魄,如履薄冰。我记得有位读者当时就给我留言(他应该纯粹是出于好心)说:小心啊,让子弹再飞一会吧。万一事情出现翻转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愿意相信他的这个留言不是威胁,而是善意提醒。
是的,网络的信息太多太杂,且真假难辨,没有调查采编权的自媒体,如果一脚踩虚了,那就很可能就是轻则受嘲讽,重则号没了的深渊。
而且这种事情你有时候防不胜防,你看前两天翻转的那个陈某龙案,就是这样。
我在之前的稿子中说:如果这个事儿是真的,那真的是“生活高于艺术”,一个微信群聊天竟把职场中所有典型形象都包含在里面了。
结果昨天当地公安出了调查结果,查明这案子还真就是这个陈某龙一个人伪造的——他因为没有考上那家国企,就利用软件伪造了那么一份聊天记录在网上发了,抹黑该单位。
多说一句,这个陈某龙的智商也真的挺让人疑惑的——
你说他聪明吧,正常人谁能干出“实名造谣”这么蠢的事儿来呢?
可你说他笨吧,前文说了,他那个聊天记录编的真的是有鼻子有眼、有细节有内涵,人物形象生动,说话口气符合各自身份,不然也根本骗不过一众大v,把谣造的这么火。
也就是说,但凡他智商表现得稳定一点,绝不会惹出这场风波。
可能他是个被程序员耽误的好编剧吧。真建议这位陈某龙在受完法律惩罚之后,考虑转行去当个编剧啥的,给内地影视业带来一点新鲜的空气——你看看现在内地职场剧写的都是啥玩意儿?动不动就千人一面,情节单调,比他编出来的差太远了。
但我想说的是,我们真的应该为陈某龙这样的案子的频发,就放弃对热点的关注和评述么?或者凡事都秉持一种“让子弹飞一会”的态度?
我想,同一天“小花梅案”的尘埃落定,恰恰证明:不应该这样。
你看,如果没有互联网舆论前赴后继、锲而不舍的追索,我无法确定此案能查到什么份上。
我曾举过这样的一个例子,在互联网上的此类公共事件,就好比你走在大街上,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杀人啦!”
扭头一看,你发现是一个壮汉追着女子,那女子一边跑一遍尖叫。
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办?
一个正常的有良知又有能力的人的反应,当然是会先去制止这样一场追逐,把双方都制住,问明情况之后,再去判断是非曲直。
但这类事件,90%可能都是朋友甚至夫妻之间的口角,甚至打闹,冲上去制止的人可能非但得不到感谢,反而要遭遇“多管闲事”的嘲笑。
9%,甚至可能是男失主追击女窃贼,甚至便衣警察在追女间谍,那你冲上去制止所受的指责就更严重,涉嫌妨碍司法甚至“不爱国”。
可是即便如此,即便我们要承受九成九轻信和判断失误的代价。遇到这种呼救时,毅然上去见义勇为。
为什么?因为我们承受不了那百分之一的求救为真的代价——万一在你眼前发生的真的是一起凶杀案怎么办?你袖手旁观,打个电话让警察来搞清楚,可能都来不及了。
那么你“让子弹飞一会儿”的冷漠,将造就的就是一个个体生命的万劫不复。
这让我想起了电影《盲山》里的那个情节——当被拐卖的女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逃到了镇上,甚至已经坐上了去县城的大巴车时,她的“丈夫”和村里人把车拦了下来,女主惊慌的向所有乘客求救,却无人肯帮忙。
最后,女人就那么活生生的被拖下了车。
偶有一个男子站起,“丈夫”两句话就把他堵回去了:“这是俺媳妇,她有神经病。”
很多年后我明白,那一车的乘客,可能不是冷漠、胆怯,而是不敢轻信。
事情猝然发生,所有人真的没有功夫去核实究竟发生了什么。也可能真的就是人家在闹家务事呢?也许眼前这个歇斯底里、大声呼救的女人真的就是神经病呢?那你冒然上前多管这个闲事,岂不是就把自己陷于一种挨了人家揍还活该的境地中去了么?
因也且仅仅因为这种怀疑,那一车的乘客保持了理智而得体的沉默。所以那是座让人看不到希望的“盲山”——罪行公然就在我们眼前发生,我们却“盲”了,对其视而不见。
所幸的是,我们现实的网络舆论,好歹比《盲山》中的公交车要轻信一些。当董志民那个得意洋洋、炫耀自己“家里人多”的视频发出,人们发现了那个缩在角落里,被铁链捆住的“妻子”。在这个“正能量视频”中看到了那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铁丝。
于是人们开始了关注与追问。
这种追问最初很可能是证据不足的,就像当时很多为董志民辩护的人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能人家真的就有难言之隐呢?
可幸运的是,太多人把这种可爱的轻信保持了下去,并且以异常的坚韧贯彻之。于是真相得以水落石出。
还好,网络喜欢轻信。于是,我们才不是“盲山”。
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段马克思和女儿的对话:
女儿问:“您最愿意原谅的缺点是什么?”
马克思答:“轻信。”
可女儿又问:“您的座右铭是什么?”
马克思答:“怀疑一切。”
我曾觉得马克思这里自相矛盾:一个主张“怀疑一切”的人,怎么会愿意原谅“轻信”呢?
而如今我明白了,这不矛盾:一个人敢怀疑一切,说明他有理性。一个人还愿意轻信,说明他有良心。
所以,对待网络流言,让我们怀疑一切,却又保持轻信,不要总把“让子弹飞一会儿”当成你冷漠的借口——因为你不知道一万条此类流言当中,哪一条藏着一个等待解救的小花梅。而为了解救她,那些甘冒攻击、嘲笑和风险的关注和追索,是值得的!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你怎么办?”
对读者这个一年多前的提问,我一直没有回答。
但现在,当一切尘埃落定时,我可以回答了: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它也无从损伤我对这类事件的关注力,下一次再出现这种案件时,我依然愿意去关注、去评说!
因为我们虽然无从分辨此类事件的真假,但我不能容忍!我不能容忍这样骇人听闻的事件在我们舆论场中飞来、又飞走,一如一个逃出盲山的女孩,跑上车求救,又被绑下车。
而整个车厢里,保持着一种精明而又得体的沉默。
这里不是盲山!为了解救一个小花梅,我愿意继续去“轻信”,去承受这轻信带来的嘲笑、恶意与凶险。
如果小花梅事件是假的,我也不后悔,因为轻信远比冷漠值得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