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继科陷入了麻烦。
参与赌博、欠巨额赌债、泄露前女友隐私视频……网传信息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夸张。3月30日,张继科工作室发布声明,称张继科无任何债务纠纷,不存在损害他人隐私以求自保的情况,将就重点侵权用户提起诉讼。
图源:微博@张继科工作室,有截取
次日,张继科工作室转发了杨曙光律师的声明,声明表示杨曙光律师团队已经就侵权情况开展取证工作。
有网友发现这份律师声明甚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写成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现在已经改过来了|图源:微博@杨曙光律师,有截取
但这两份声明并没有说服网友,对于张继科事件的讨论仍在继续。
3月31日,博主@李微敖 发微博表示张继科泄露其前女友私人视频情况属实,4月1日,李微敖在其个人公众号上直接发了一篇长文《我为什么要对“张继科事件”发声》,在这篇长文中,李微敖直言张继科存在大额欠款,债权人是S先生。
在S问张讨要欠款的过程中,张继科泄露了其前女友的隐私视频给S,S找到张的前女友,要求其为张代偿赌债人民币2200万,最终S被捕,因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7年,并罚款5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在S敲诈勒索罪的案件中,张继科是作为“证人”出现的,其证词包括:
“证明自己(张继科先生)与景某在2017、2018年交往期间曾拍摄过私密视频及照片”;2018年,“自己在*****(东南亚某国首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XX(S先生)”;2019年,“自己曾给XX(S先生)看过上述视频中的一段”。
长文中,李微敖还po出了一张借款合同,引起了网友热议。
图源:公众号“十驾”
因为,这份借款合同没有债权人信息,只有借款人张继科的信息,且约定1.99%的月息,即年息为23.88%。
有网友表示疑惑,没有债权人信息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这么高的利息,是否涉嫌高利贷?
没有债权人的借条
根据《民法典》,所谓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但规定是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借款合同可能并不会写得如此全面,只写明借款数额、债务方等关键信息,不写债权人信息的借款合同十分常见,这样的借款合同虽有“瑕疵”,但也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张荆律师表示,没有债权人的借款合同常见于出借人不方便表露身份的情况,比如债权人是小额贷款公司,而此类公司的资金来源可能存在问题,隐去债权人,对这些公司来说更安全。李微敖所说的因“(张继科)向一群人分批次借款,所以没有写具体的债权人姓名”,也是有可能的。
图源:公众号“十驾”,有截取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认为,不写债权人信息还有一个可能:便于催债。实际生活中,借款合同可能会流经多个人手,比如,债权人将来可能有债券债务转移,即拿借款合同当现金抵给别人,让“别人”去催债。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产生利息,指在25天内还款无利息,超过25天后按约定利息执行,这个“25天”是双方约定的结果,写20天也行,5天也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上述借款合同并未规定还款日期,对此,雷家茂律师表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亦不能确定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若为不定期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予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网传的借款合同不仅没有写明债权人,也没有担保人。
根据《民法典》,担保分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简单说就是,如果债务人真的没钱还,那无论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都得替他还钱。如果债务人有钱,但就是不还,那一般保证人无需为此负责,连带责任保证人依然得替债务人还钱。
网传张继科的借款合同中,所写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人。
根据李微敖爆料,S先生是听信张继科所说的与前女友有共同房产,才想向张的前女友追回其借给张继科巨额资金,这和担保人是有很大分别的。
张荆律师补充道,张继科和其前任当时只是恋爱关系,并没有谁替谁还钱的义务和责任,即使已经结为夫妻,S先生也不见得能问女方要钱,除非能证明这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谁欠的钱,谁还就是。
是不是高利贷?
对于网传借款合同,网友关注的另一个点是,借款利息这么高,算不算高利贷?
根据李微敖的爆料,该借款合同出具时间为2019年,当时关于民间借贷利率有“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司法保护区:年利率自然债务区:24%
无效区: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借款合同年息为23.88%,刚好卡在24%线下。
但是,放到现在,这就是妥妥的高利贷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表示: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图源:微博@人民法院报截图
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最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65%,则约定的年利息最高应为14.6%(4×3.65%),23.88%显然远高于这个标准。
对于高利贷,庞九林律师表示,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债务公司可能不仅会要求债务人还本金和利息,还会以电话费、人工费、催收费等名目多收费用,这些费用甚至可能比利息还多。
如果还不上,等待债务人的可能就是各种催收方法,殴打、私拘或侮辱,电话骚扰债务人的亲朋好友,散播其负面信息或个人隐私……
图源:《新闻直播间》视频截图
根据李微敖的爆料,当时张继科的隐私有没有被泄露不清楚,但张继科确实泄露了其前女友的隐私视频和照片给S先生,S这才得以拿着这些视频和照片去勒索张的前女友……
个中细节,我们不得而知,当事人要负什么责任,难以下定论。
雷家茂律师分析道,若张继科与出借人共谋或者张教唆出借人对张的前女友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则张涉嫌敲诈勒索罪。至于张之前未被定罪,有可能因为张无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也有可能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
张荆律师表示,爆料所称的私密视频,内容更可能是和性爱等相关的。如果张只是拿这些视频照片给S看了看,没收钱,也没有其他行为,一般没事。但如果张拿这些视频和照片去抵债,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
图源:微博@李微敖 截图
那么,这一系列事情的源头,赌博,该当如何?
雷家茂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构成赌博罪需要以营利为目的,存在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否则不构成,且赌博罪最高刑期为三年有期徒刑,即使赌博数额再高亦不能突破该刑期。
若张继科存在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则涉嫌赌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
相关报道:
24%年息是否涉及高利贷?律师这样说值得注意的是,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被“爆料”的借款合同成了舆论的焦点之一。由于该合同借款利率并不算低,有人认为其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被“爆料”的借款合同成了舆论的焦点之一
资料来源:新浪微博
借款合同照片显示,借款金额是500万元,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计算,同时借款合同上面未有出借人姓名。另外,该借款合同并没有出现出借人的姓名及相关身份信息。
如果按月息1.99%计算,该笔借款的年利率是23.88%。仅从网上“爆料”的照片,目前还无法确认该借贷发生的具体时间。根据爆料信息,该合同的出具时间在可能在2019年左右。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对每经记者表示,从该借款合同的利率设置来看,如果合同的签订日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24%以内的民间借贷利率符合当时的民间借贷相关规定。
薛洪增律师在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2020年8月20日之前,只要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的;2020年8月20日及之后,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倍1年期LPR。而如果合同存续期刚好跨过2020年8月20日,则要分段进行考虑。
“23.88%的年利率虽然没有超过24%,但如果借款合同存续期跨过了2020年8月20日,该日期及之后的应该按照新标准来计算,超过四倍一年期LPR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薛洪增告诉记者。
经计算,2020年8月20日的一年期LPR为3.85%,四倍则是15.4%。2023年以来,一年期LPR为3.65%,四倍则是14.6%。
薛洪增律师表示,尽管该借款合同没有显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但未必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虽然合同上没有写出借人是谁,但这500万一般不可能走现金,而是通过转账的形式,这样就有一个转账凭证。如果签了合同,而没有实际交付,该合同也没生效。另外,根据谁持有借据等信息,即使合同上没有写出借人,在实践中也很容易查清谁是真正的出借人。”
当民间借贷发生时,有哪些“坑”需要避开呢?薛洪增律师提醒,一是利率不要超过现在的法律规定,即一年期LPR的四倍;二是尽量不要走现金交付,“在实践中,当金额较大的时候,如果只持有借据借条,而没有转账凭证,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023年以来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为14.6%
资料显示,2020年8月20日,民间借贷发生了划时代巨变。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的上限,锚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一年期LPR”)的四倍”,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央行官网
记者注意到,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23年以来,一年期LPR为3.65%,四倍则是14.6%。
而2015年8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司法解释修改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原则精神,并对相关条款作出对应调整。
一是继续执行更加严格的本息保护政策。即“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三是当事人主张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近,张继科陷入了麻烦。
参与赌博、欠巨额赌债、泄露前女友隐私视频……网传信息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夸张。3月30日,张继科工作室发布声明,称张继科无任何债务纠纷,不存在损害他人隐私以求自保的情况,将就重点侵权用户提起诉讼。
图源:微博@张继科工作室,有截取
次日,张继科工作室转发了杨曙光律师的声明,声明表示杨曙光律师团队已经就侵权情况开展取证工作。
有网友发现这份律师声明甚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写成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现在已经改过来了|图源:微博@杨曙光律师,有截取
但这两份声明并没有说服网友,对于张继科事件的讨论仍在继续。
3月31日,博主@李微敖 发微博表示张继科泄露其前女友私人视频情况属实,4月1日,李微敖在其个人公众号上直接发了一篇长文《我为什么要对“张继科事件”发声》,在这篇长文中,李微敖直言张继科存在大额欠款,债权人是S先生。
在S问张讨要欠款的过程中,张继科泄露了其前女友的隐私视频给S,S找到张的前女友,要求其为张代偿赌债人民币2200万,最终S被捕,因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7年,并罚款5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在S敲诈勒索罪的案件中,张继科是作为“证人”出现的,其证词包括:
“证明自己(张继科先生)与景某在2017、2018年交往期间曾拍摄过私密视频及照片”;2018年,“自己在*****(东南亚某国首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XX(S先生)”;2019年,“自己曾给XX(S先生)看过上述视频中的一段”。
长文中,李微敖还po出了一张借款合同,引起了网友热议。
图源:公众号“十驾”
因为,这份借款合同没有债权人信息,只有借款人张继科的信息,且约定1.99%的月息,即年息为23.88%。
有网友表示疑惑,没有债权人信息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这么高的利息,是否涉嫌高利贷?
没有债权人的借条
根据《民法典》,所谓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但规定是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借款合同可能并不会写得如此全面,只写明借款数额、债务方等关键信息,不写债权人信息的借款合同十分常见,这样的借款合同虽有“瑕疵”,但也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张荆律师表示,没有债权人的借款合同常见于出借人不方便表露身份的情况,比如债权人是小额贷款公司,而此类公司的资金来源可能存在问题,隐去债权人,对这些公司来说更安全。李微敖所说的因“(张继科)向一群人分批次借款,所以没有写具体的债权人姓名”,也是有可能的。
图源:公众号“十驾”,有截取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认为,不写债权人信息还有一个可能:便于催债。实际生活中,借款合同可能会流经多个人手,比如,债权人将来可能有债券债务转移,即拿借款合同当现金抵给别人,让“别人”去催债。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产生利息,指在25天内还款无利息,超过25天后按约定利息执行,这个“25天”是双方约定的结果,写20天也行,5天也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上述借款合同并未规定还款日期,对此,雷家茂律师表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亦不能确定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若为不定期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予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网传的借款合同不仅没有写明债权人,也没有担保人。
图源:公众号“十驾”,有截取
根据《民法典》,担保分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简单说就是,如果债务人真的没钱还,那无论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都得替他还钱。如果债务人有钱,但就是不还,那一般保证人无需为此负责,连带责任保证人依然得替债务人还钱。
网传张继科的借款合同中,所写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人。
图源:公众号“十驾”,有截取
根据李微敖爆料,S先生是听信张继科所说的与前女友有共同房产,才想向张的前女友追回其借给张继科巨额资金,这和担保人是有很大分别的。
张荆律师补充道,张继科和其前任当时只是恋爱关系,并没有谁替谁还钱的义务和责任,即使已经结为夫妻,S先生也不见得能问女方要钱,除非能证明这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谁欠的钱,谁还就是。
是不是高利贷?
对于网传借款合同,网友关注的另一个点是,借款利息这么高,算不算高利贷?
根据李微敖的爆料,该借款合同出具时间为2019年,当时关于民间借贷利率有“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司法保护区:年利率自然债务区:24%
无效区: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借款合同年息为23.88%,刚好卡在24%线下。
但是,放到现在,这就是妥妥的高利贷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表示: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图源:微博@人民法院报截图
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最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65%,则约定的年利息最高应为14.6%(4×3.65%),23.88%显然远高于这个标准。
对于高利贷,庞九林律师表示,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债务公司可能不仅会要求债务人还本金和利息,还会以电话费、人工费、催收费等名目多收费用,这些费用甚至可能比利息还多。
如果还不上,等待债务人的可能就是各种催收方法,殴打、私拘或侮辱,电话骚扰债务人的亲朋好友,散播其负面信息或个人隐私……
图源:《新闻直播间》视频截图
根据李微敖的爆料,当时张继科的隐私有没有被泄露不清楚,但张继科确实泄露了其前女友的隐私视频和照片给S先生,S这才得以拿着这些视频和照片去勒索张的前女友……
个中细节,我们不得而知,当事人要负什么责任,难以下定论。
雷家茂律师分析道,若张继科与出借人共谋或者张教唆出借人对张的前女友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则张涉嫌敲诈勒索罪。至于张之前未被定罪,有可能因为张无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也有可能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
张荆律师表示,爆料所称的私密视频,内容更可能是和性爱等相关的。如果张只是拿这些视频照片给S看了看,没收钱,也没有其他行为,一般没事。但如果张拿这些视频和照片去抵债,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
图源:微博@李微敖 截图
那么,这一系列事情的源头,赌博,该当如何?
雷家茂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构成赌博罪需要以营利为目的,存在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否则不构成,且赌博罪最高刑期为三年有期徒刑,即使赌博数额再高亦不能突破该刑期。
若张继科存在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则涉嫌赌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
相关报道:
24%年息是否涉及高利贷?律师这样说值得注意的是,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被“爆料”的借款合同成了舆论的焦点之一。由于该合同借款利率并不算低,有人认为其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被“爆料”的借款合同成了舆论的焦点之一
资料来源:新浪微博
借款合同照片显示,借款金额是500万元,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计算,同时借款合同上面未有出借人姓名。另外,该借款合同并没有出现出借人的姓名及相关身份信息。
如果按月息1.99%计算,该笔借款的年利率是23.88%。仅从网上“爆料”的照片,目前还无法确认该借贷发生的具体时间。根据爆料信息,该合同的出具时间在可能在2019年左右。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对每经记者表示,从该借款合同的利率设置来看,如果合同的签订日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24%以内的民间借贷利率符合当时的民间借贷相关规定。
薛洪增律师在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2020年8月20日之前,只要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的;2020年8月20日及之后,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四倍1年期LPR。而如果合同存续期刚好跨过2020年8月20日,则要分段进行考虑。
“23.88%的年利率虽然没有超过24%,但如果借款合同存续期跨过了2020年8月20日,该日期及之后的应该按照新标准来计算,超过四倍一年期LPR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薛洪增告诉记者。
经计算,2020年8月20日的一年期LPR为3.85%,四倍则是15.4%。2023年以来,一年期LPR为3.65%,四倍则是14.6%。
薛洪增律师表示,尽管该借款合同没有显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但未必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虽然合同上没有写出借人是谁,但这500万一般不可能走现金,而是通过转账的形式,这样就有一个转账凭证。如果签了合同,而没有实际交付,该合同也没生效。另外,根据谁持有借据等信息,即使合同上没有写出借人,在实践中也很容易查清谁是真正的出借人。”
当民间借贷发生时,有哪些“坑”需要避开呢?薛洪增律师提醒,一是利率不要超过现在的法律规定,即一年期LPR的四倍;二是尽量不要走现金交付,“在实践中,当金额较大的时候,如果只持有借据借条,而没有转账凭证,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023年以来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为14.6%
资料显示,2020年8月20日,民间借贷发生了划时代巨变。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的上限,锚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一年期LPR”)的四倍”,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央行官网
记者注意到,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23年以来,一年期LPR为3.65%,四倍则是14.6%。
而2015年8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司法解释修改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原则精神,并对相关条款作出对应调整。
一是继续执行更加严格的本息保护政策。即“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三是当事人主张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