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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厘岛情侣命案有了最新进展!
5月17日,印尼登巴萨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他们综合了证人证词、闭路电视和尸检结果后得出结论:
这起事件涉及谋杀与自杀,李某(男方)先将程某(女方)杀害,随后用破碎的啤酒瓶刺伤颈部等部位自杀(即男的杀了女的,随后又自杀)。
登巴萨警察局局长Bambang Yugo Pamungkas还表示,两人曾发生争执,原因尚不清楚。
此外,警方还公布了尸检的详细结果,并且最新公布的尸检结果和此前当地媒体的报道存在出入。
在上一篇文章(详见《巴厘岛情侣命案,越看越不对劲!》一文)中,我们从媒体爆料中了解到的信息是:
而最新公布的信息则是:
两人遗体在登巴萨的Sanglah医院接受了尸检,分别由不同的医生完成。
对于女子程某,医生Dudut Rustyadi在5月1日和5月4日的外部检查中发现她的左前额、右肩、前臂、小腿、膝盖有瘀伤,颈部左右有线状擦伤。在她的口鼻中发现了白色细泡沫。内部检查发现呼吸道中有细泡沫,并在内脏器官中发现了缺氧的迹象。Rustyadi医生总结道,程某因为外部暴力导致身体受伤,然后溺水而死,擦伤处是由于缠绕而形成的线条。
注意两次尸检结果描述上的区别:
在此前的报道中,“女性死者的脖子上环绕了一圈很深的淤青”“胃中发现大量液体”,所以我们推测程某是被勒死的,并且在死前经历了溺水。
而最新公布的尸检报告则认为,程某先是受到了外部暴力,然后死于溺水。至于颈部左右的线状擦伤,是由于缠绕而形成的线条。
对于男子李某,医生Kunthi Yulianti发现他全身有20处伤口,包括开放的伤口、擦伤和瘀伤,颈部左右两侧、左胸、左右手背、左手腕、左右脚背都有开放性伤口。他颈部的开放性伤口导致血管被切断或切开,颈部左右的肌肉被切断。尸体解剖时,内脏苍白,几乎没有血迹。Yulianti医生总结,李某的死因是颈部受到剧烈暴力,导致左右静脉血管断裂,导致出血。
此前的报道称其“左右两侧都发现了开放性伤口,长度大概有11-12厘米,应该是在暴力下由锐器造成的”,当时很多人都以为这个伤口是在腰的两侧,而最新公布的结果是,这个伤口其实是在颈部两侧,导致左右静脉血管断裂,甚至连颈部两侧的肌肉都被切断了。
还有,此前的描述中称“其背部也有几处伤口,左右手有割伤,另外还有几处小擦伤”,而最新公布的结果则是“左胸、左右手背、左手腕、左右脚背都有开放性伤口”,并没有提到背部有伤口。
印尼警方还表示,他们对现场血迹进行了DNA检查,没有发现第三人的血迹。
另据当地媒体报道,他们从“权威知情人士”处获悉,案件涉及到三家酒店:
受害者情侣李某和程某从马来西亚飞往巴厘岛,原计划入住A酒店,但在A酒店的时候就发生了争吵。
此后,李某独立离开A酒店,前往B酒店开房入住。
但李某并未在酒店B酒店过夜,而是又回到A酒店。
之后,两人双双离开A酒店。
程某先一步入住C酒店(即事发酒店),随后李某赶来,直到惨案发生。
根据酒店前台人员回忆称,在第二次离开A酒店时,李某胳膊就已经受伤,用白色毛巾包裹着。
在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询问后,李某表示是和程某发生了争吵,但他们打算和好。
以上就是印尼警方和当地媒体放出的消息。
警方的官方发言和媒体的细节补充,试图还原这样一副景象:
即李某和程某在入住A酒店时就已经发生了争吵,之后李某一度独立离开并入住了B酒店,随后又回到A酒店试图挽回关系,结果双方不欢而散,在程某独自一人入住C酒店后,李某也再一次赶了过去,但这次双方不仅没有和好,反而是酿成了惨案。
又因为现场没有第三人的血迹,监控也没有拍到有第三个人(警方说法),于是就引向了密室激情杀人再自杀。
印尼警方的调查结果公布后,有人在评论区表示:
“这个结论比什么币圈大佬被暗杀,感觉靠谱多了。”
1.李某身上有20多处伤口,这怎么可能会自杀?
对此,有法医表示,一般自杀者用刀或其他利器自杀时,往往会先试下,比如在自己身体上划开试试看,这在法医学上叫“试切创”。
在尸检实践中,“对着自己戳伤一百多刀的也有”。
至于背后中刀自杀的情况,现实中也并不是没有。
这里还要补充下,最新公布的尸检结果并没有提到背部有伤口,但即便有,也不能排除自杀的可能。
比如日本大阪就真的发生过一起五十岁男子自己在自己背部捅刀子的自杀案例。
在被救回以后,该名男子一度谎称被人从背后捅了刀子。
但警察在调查了他从下班到案发现场的所有监控后,发现该男子一直是独自一人。
在警方的再度审讯中,该男子承认,自己工作很辛苦,很累很想自杀,但又不想让人看出是自杀,所以就捅了自己的背部……
2.在李某生命中的最后20分钟里一直在求救,怎么可能是自杀?
这个点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分析过,不排除有些人在自杀之后又后悔的。
尤其是人在临死前,可能会唤醒强烈的求生意识。
现实中也有这样的案例。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说我对印尼警方的调查结果抱有怀疑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最关键也是最致命的一个疑点就是——凶器呢?
警方认为李某是先杀了程某,再在自己身上划了20多处伤口。
但现场又没有找到刀具一类的凶器,这怎么解释?
现在印尼警察的说法是,李某是用酒瓶上的碎玻璃片划的。
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
1.碎玻璃片上有李某的指纹吗?
不知道。
警方压根就没提及。
是发现了没有说,还是没有发现指纹所以故意回避?
我们不知道。
2.碎玻璃片是否足以造成尸检结果上的那些伤口?
昨天印尼警方的调查结果发布后,我就在某个自媒体群里探讨过这个问题。
注意尸检结果中有这样一句话:“他颈部的开放性伤口导致血管被切断或切开,颈部左右的肌肉被切断。”
要知道碎玻璃片不像刀具那么尖锐和锋利,你用它来割伤皮肤和血管薄弱处还可以理解,但用它来把肌肉切断,这个是怎么做到的?
当时群里有人提了一句,“用碎玻璃杀鸡都挺费劲的。”
你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仅靠碎玻璃片就把颈部肌肉割断,还是把左右两侧的肌肉都割断了,真的让人很难想象。
而且,如果真的是要自杀,为什么要采用如此痛苦的方式?
综上,自杀方式和对凶器的认定,我觉得是此案最大的疑点。
而凶器恰恰是证据链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这个环节出了问题,那整个办案思路都要推翻重来。
其次,我对印尼警方的专业水平也抱有怀疑。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提到过,一位与死者住同一层楼的中国游客向媒体爆料称,事发后酒店迅速清理了现场,以至于早上8点多他走出房间经过走廊的时候,完全没察觉到一点异样。
要知道这时候距离发现命案现场,也才1个多小时,现场竟然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这难道不会影响取证吗?
这样的做法真的很难让人觉得他们是专业的。
同样的,走廊里的案发现场你没一会儿就清理掉了,那房间里呢?
警方说没有在房间内发现第三人的血迹,会不会是因为取证之前现场遭到过破坏?
我认为这要打个问号。
最后,印尼这个国家的廉洁程度也实在很难让人对他们抱有信心。
早在2017年,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就公开提醒中国公民,在出入境时不要支付印尼移民官员小费。
原因就是大使馆接到了很多投诉,说中国公民入境印尼时遭移民官索取小费。
为此,中国驻印尼大使馆还专门向印尼当局提出过交涉。
但那又怎么样呢?
2019年,印尼再次被曝出丑闻,说中国游客一家三口因为拒绝给边境官小费而遭到拒绝入境。
据报道,印尼海关工作人员是明目张胆直接向刘先生一家索要每人15万印尼盾(约人民币75.7元)的“小费”,连掩饰都懒得掩饰。
在遭到拒绝后,他们就把刘先生及其家人带往另一个房间内,并办理了拒绝通关的手续。
当一个国家腐败到了这个程度,他们的警察自然也很难再谈什么公信力。
综上所述,凶器的认定和自杀方式的疑点+警方的处置方式(早过清理了案发现场)+这个国家的腐败程度,让我对印尼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依然抱有怀疑。
当然,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所有的分析和质疑也都建立在已公开的信息之上。
由于信息源有限,难免片面。
真相到底如何,我并不了解。
只是,作为一个关注程度如此之高的案件,且该案件会严重影响到印尼的国际形象和旅游业,印尼警方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不可能会再回头(除非中国警方介入,但我认为印尼是不可能同意的)。
所以,真相可能真的如印尼警方公布的那样。
也可能,我们永远都不会再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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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厘岛情侣命案有了最新进展!
5月17日,印尼登巴萨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他们综合了证人证词、闭路电视和尸检结果后得出结论:
这起事件涉及谋杀与自杀,李某(男方)先将程某(女方)杀害,随后用破碎的啤酒瓶刺伤颈部等部位自杀(即男的杀了女的,随后又自杀)。
登巴萨警察局局长Bambang Yugo Pamungkas还表示,两人曾发生争执,原因尚不清楚。
此外,警方还公布了尸检的详细结果,并且最新公布的尸检结果和此前当地媒体的报道存在出入。
在上一篇文章(详见《巴厘岛情侣命案,越看越不对劲!》一文)中,我们从媒体爆料中了解到的信息是:
(此前的说法)而最新公布的信息则是:
两人遗体在登巴萨的Sanglah医院接受了尸检,分别由不同的医生完成。
对于女子程某,医生Dudut Rustyadi在5月1日和5月4日的外部检查中发现她的左前额、右肩、前臂、小腿、膝盖有瘀伤,颈部左右有线状擦伤。在她的口鼻中发现了白色细泡沫。内部检查发现呼吸道中有细泡沫,并在内脏器官中发现了缺氧的迹象。Rustyadi医生总结道,程某因为外部暴力导致身体受伤,然后溺水而死,擦伤处是由于缠绕而形成的线条。
注意两次尸检结果描述上的区别:
在此前的报道中,“女性死者的脖子上环绕了一圈很深的淤青”“胃中发现大量液体”,所以我们推测程某是被勒死的,并且在死前经历了溺水。
而最新公布的尸检报告则认为,程某先是受到了外部暴力,然后死于溺水。至于颈部左右的线状擦伤,是由于缠绕而形成的线条。
对于男子李某,医生Kunthi Yulianti发现他全身有20处伤口,包括开放的伤口、擦伤和瘀伤,颈部左右两侧、左胸、左右手背、左手腕、左右脚背都有开放性伤口。他颈部的开放性伤口导致血管被切断或切开,颈部左右的肌肉被切断。尸体解剖时,内脏苍白,几乎没有血迹。Yulianti医生总结,李某的死因是颈部受到剧烈暴力,导致左右静脉血管断裂,导致出血。
此前的报道称其“左右两侧都发现了开放性伤口,长度大概有11-12厘米,应该是在暴力下由锐器造成的”,当时很多人都以为这个伤口是在腰的两侧,而最新公布的结果是,这个伤口其实是在颈部两侧,导致左右静脉血管断裂,甚至连颈部两侧的肌肉都被切断了。
还有,此前的描述中称“其背部也有几处伤口,左右手有割伤,另外还有几处小擦伤”,而最新公布的结果则是“左胸、左右手背、左手腕、左右脚背都有开放性伤口”,并没有提到背部有伤口。
印尼警方还表示,他们对现场血迹进行了DNA检查,没有发现第三人的血迹。
另据当地媒体报道,他们从“权威知情人士”处获悉,案件涉及到三家酒店:
受害者情侣李某和程某从马来西亚飞往巴厘岛,原计划入住A酒店,但在A酒店的时候就发生了争吵。
此后,李某独立离开A酒店,前往B酒店开房入住。
但李某并未在酒店B酒店过夜,而是又回到A酒店。
之后,两人双双离开A酒店。
程某先一步入住C酒店(即事发酒店),随后李某赶来,直到惨案发生。
根据酒店前台人员回忆称,在第二次离开A酒店时,李某胳膊就已经受伤,用白色毛巾包裹着。
在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询问后,李某表示是和程某发生了争吵,但他们打算和好。
以上就是印尼警方和当地媒体放出的消息。
警方的官方发言和媒体的细节补充,试图还原这样一副景象:
即李某和程某在入住A酒店时就已经发生了争吵,之后李某一度独立离开并入住了B酒店,随后又回到A酒店试图挽回关系,结果双方不欢而散,在程某独自一人入住C酒店后,李某也再一次赶了过去,但这次双方不仅没有和好,反而是酿成了惨案。
又因为现场没有第三人的血迹,监控也没有拍到有第三个人(警方说法),于是就引向了密室激情杀人再自杀。
印尼警方的调查结果公布后,有人在评论区表示:
“这个结论比什么币圈大佬被暗杀,感觉靠谱多了。”
针对印尼警方的调查结论,网上有两个最常见的质疑理由:1.李某身上有20多处伤口,这怎么可能会自杀?
对此,有法医表示,一般自杀者用刀或其他利器自杀时,往往会先试下,比如在自己身体上划开试试看,这在法医学上叫“试切创”。
在尸检实践中,“对着自己戳伤一百多刀的也有”。
至于背后中刀自杀的情况,现实中也并不是没有。
这里还要补充下,最新公布的尸检结果并没有提到背部有伤口,但即便有,也不能排除自杀的可能。
比如日本大阪就真的发生过一起五十岁男子自己在自己背部捅刀子的自杀案例。
在被救回以后,该名男子一度谎称被人从背后捅了刀子。
但警察在调查了他从下班到案发现场的所有监控后,发现该男子一直是独自一人。
在警方的再度审讯中,该男子承认,自己工作很辛苦,很累很想自杀,但又不想让人看出是自杀,所以就捅了自己的背部……
2.在李某生命中的最后20分钟里一直在求救,怎么可能是自杀?
这个点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分析过,不排除有些人在自杀之后又后悔的。
尤其是人在临死前,可能会唤醒强烈的求生意识。
现实中也有这样的案例。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说我对印尼警方的调查结果抱有怀疑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最关键也是最致命的一个疑点就是——凶器呢?
警方认为李某是先杀了程某,再在自己身上划了20多处伤口。
但现场又没有找到刀具一类的凶器,这怎么解释?
现在印尼警察的说法是,李某是用酒瓶上的碎玻璃片划的。
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
1.碎玻璃片上有李某的指纹吗?
不知道。
警方压根就没提及。
是发现了没有说,还是没有发现指纹所以故意回避?
我们不知道。
2.碎玻璃片是否足以造成尸检结果上的那些伤口?
昨天印尼警方的调查结果发布后,我就在某个自媒体群里探讨过这个问题。
注意尸检结果中有这样一句话:“他颈部的开放性伤口导致血管被切断或切开,颈部左右的肌肉被切断。”
要知道碎玻璃片不像刀具那么尖锐和锋利,你用它来割伤皮肤和血管薄弱处还可以理解,但用它来把肌肉切断,这个是怎么做到的?
当时群里有人提了一句,“用碎玻璃杀鸡都挺费劲的。”
你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仅靠碎玻璃片就把颈部肌肉割断,还是把左右两侧的肌肉都割断了,真的让人很难想象。
而且,如果真的是要自杀,为什么要采用如此痛苦的方式?
综上,自杀方式和对凶器的认定,我觉得是此案最大的疑点。
而凶器恰恰是证据链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这个环节出了问题,那整个办案思路都要推翻重来。
其次,我对印尼警方的专业水平也抱有怀疑。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提到过,一位与死者住同一层楼的中国游客向媒体爆料称,事发后酒店迅速清理了现场,以至于早上8点多他走出房间经过走廊的时候,完全没察觉到一点异样。
要知道这时候距离发现命案现场,也才1个多小时,现场竟然已经被清理干净了?!
这难道不会影响取证吗?
这样的做法真的很难让人觉得他们是专业的。
同样的,走廊里的案发现场你没一会儿就清理掉了,那房间里呢?
警方说没有在房间内发现第三人的血迹,会不会是因为取证之前现场遭到过破坏?
我认为这要打个问号。
最后,印尼这个国家的廉洁程度也实在很难让人对他们抱有信心。
早在2017年,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就公开提醒中国公民,在出入境时不要支付印尼移民官员小费。
原因就是大使馆接到了很多投诉,说中国公民入境印尼时遭移民官索取小费。
为此,中国驻印尼大使馆还专门向印尼当局提出过交涉。
但那又怎么样呢?
2019年,印尼再次被曝出丑闻,说中国游客一家三口因为拒绝给边境官小费而遭到拒绝入境。
据报道,印尼海关工作人员是明目张胆直接向刘先生一家索要每人15万印尼盾(约人民币75.7元)的“小费”,连掩饰都懒得掩饰。
在遭到拒绝后,他们就把刘先生及其家人带往另一个房间内,并办理了拒绝通关的手续。
当一个国家腐败到了这个程度,他们的警察自然也很难再谈什么公信力。
综上所述,凶器的认定和自杀方式的疑点+警方的处置方式(早过清理了案发现场)+这个国家的腐败程度,让我对印尼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依然抱有怀疑。
当然,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所有的分析和质疑也都建立在已公开的信息之上。
由于信息源有限,难免片面。
真相到底如何,我并不了解。
只是,作为一个关注程度如此之高的案件,且该案件会严重影响到印尼的国际形象和旅游业,印尼警方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不可能会再回头(除非中国警方介入,但我认为印尼是不可能同意的)。
所以,真相可能真的如印尼警方公布的那样。
也可能,我们永远都不会再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