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弑母案、姐弟坠亡案3罪犯执行死刑!外网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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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4年2月1日 16点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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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报姐

1月31日,大吉,宜清扫垃圾。

昨天上午,连续两个消息传来:

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执行死刑。

北大学子弑母案被告人 吴谢宇 被执行死刑。

这两起案件一直备受关注,犯罪者罔顾人伦痛下杀手,引起了几乎全民公愤。

现在赶在一月份的最后一天执行死刑,不留垃圾过年,也算是大快人心。

三人被执行死刑的新闻一经发出,立刻转了上万条。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话题也恰好上了热搜:年味儿真的开始上来了!

网友一看笑了,那这可不确实就是年味儿有了吗?

双喜临门,大快人心!

两条执行死刑的新闻,很快也传到了国外。

外国多个网站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中国情侣被死刑:因新女友将其视为“未来负担”,父亲将两名亲生幼儿从15楼阳台扔下致死》

《中国男子为了与情妇为开启新生活,将其两名幼子从公寓窗户扔出后,被执行死刑》

《父亲将孩子从15楼阳台扔下谋杀后,一对情侣被执行死刑》

这些报道除了报道重庆姐弟坠亡案的具体细节外,也提了同日执行死刑的吴谢宇案。

不过,外媒少不了对中国阴阳怪气的指责,暗示中国执行死刑不够人权。然而……这些新闻的评论区,可谓是“大翻车”!

全世界各地的网友,都开始纷纷赞同这次中国的两个死刑执行:有死刑太好了,有死刑才能真正惩罚罪人啊!

“我刚刚读了什么?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邪恶的怪物。”

“看到真正的正义降临在两个怪物身上,真是令人耳目一新。”

“他们也应该被扔下阳台,体验那些无辜孩子所经历的同样恐怖。”

“他们的惩罚是公正的。我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能对两个无辜的孩子下此狠手,邪恶得令人难以置信。”

“我们也需要死刑,这才是对这种罪行的正确判决。”

“要是在澳大利亚,这个父亲就会在法庭上哭,说他童年时期遭到过母亲虐待。然后法官一拍手腕,十年就放出来。

中国干得好。”

“中国做得好,就算我不是特别喜欢中国,也得说这才是对这种罪行的正确惩罚。我为这些孩子和他们的母亲感到难过,什么样的父亲会杀死自己的孩子?”

“原来不需要等30年再处刑。”

“不需要无休无止地呼吁,或者为了最人道的处决方式绞尽脑汁大惊小怪。”

“不需要花纳税人的钱好吃好喝地养着他们。”

“这件事发生在 2020 年,他们在 2021 年被判有罪,提出上诉,并在 2024 年被执行死刑,一共不到4年。

非常高效,比我们可悲的效率要高得多。”

“非常值得尊敬的中国效率!”

两起命案,都实在太恶劣,判死刑完全合法合情。

北大学子吴谢宇用残忍的手法杀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处理尸体,伪造母亲身份进行诈骗,毫无悔意。

而重庆姐弟坠亡案,更是令人发指。

张波为了和新女友叶诚尘在一起,策划半年,将两个亲生的孩子从阳台上扔了下去。

当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曝光时,更是让众人遍体生寒。他们极端蔑视生命,就像是讨论今晚吃什么一样,讨论着如何杀死两个无辜的孩子,字字句句之中都透露着冷血气息。

他们在一审、二审被判死刑,以及1月31日被执行死刑,很多人都说,最公平的,是同罪奉还。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对于这两个恶魔来说,也应该直接将他们从阳台扔下去,才算为孩子出了一口恶气。

不过现实里,显然不能这么执行,人不人道另说,但实在是太费精力费时间,还要费劲疏导可能看到的人。

那么,现在国内外的死刑是怎么执行的呢?

目前,美国大多数实行死刑的州,都将注射死刑作为其主要或唯一的执行方法,如加州、佛州、乔治亚洲等。

还有一些州允许被判死刑者选择电椅和枪决作为代替,或者极少数情况下,也允许绞刑。

不过今天还出了一条新闻,美国阿拉巴马州近日对一名死刑犯实施氮气处决。

死刑犯名叫肯尼思·史密斯,1988年因受雇杀人被判死刑。

他在2022年先被执行了注射死刑,结果因为静脉特别不明显,注射程序出现失误,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成功,他竟然侥幸活了下来。

于是法院改为氮气处决,让他通过面罩吸入氮气窒息死亡。本来预计这是一个无痛且人道的过程,几秒钟就会昏迷,几分钟就会死亡。结果,第二次死刑,他在床上摇晃挣扎了好几分钟,试图用力挣脱束缚,22分钟才被正式宣布死亡……

这个事情在美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说不人道的,也有说他活该的。

而目前在国内,死刑暂时还是采用三针注射,它由三种药物的连续注射组成。

先注射麻醉剂迅速使囚犯失去意识,然后注射瘫痪剂用于瘫痪囚犯的肌肉,包括呼吸肌肉,从而停止呼吸。

最后,注射一种药物,直接作用于心脏,导致心脏停搏。

(示意图)

根据法警说法,这三针是同一通道,机器控制,有自动的时间间隔。唯一需要人工操作的是扎止血带、消毒和静脉扎针,然后按执行按钮。消毒是程序流程,也为了保证执行人员不被感染。

(示意图)

这样运用机器的死刑方式,三名法警同时按下各自的按钮,也是为了减少执行人员的心理影响。

毕竟,杀人犯剥夺他人生命也许没有丝毫愧疚之心,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创伤。

这次两起死刑执行在国内外引起那么大反响的原因之一,毋庸置疑,是因为死刑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在法律界一直有废除死刑的争议,然而,死刑恰恰是对社会正常法治秩序和人伦道德的最好维护。

在当今社会,死刑的实施被视为一项需极度谨慎处理的措施,仅针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个体。

这些罪大恶极的罪犯,严重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深深践踏了社会公众的认知与情感,引发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后果——如果真的让他们毫发无损地活下去,才是真的违背人类社会朴素的道德观。

杀人偿命,血债血偿,天经地义。这些罪犯剥夺了他人生命,也许只有当他们自己面临同样命运时,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何种罪孽。

死刑是惩罚,更是震慑。只有这最终的震慑存在,才能减少更多悲剧发生,不让更多的无辜者受害。

s
scottfox2008
1 楼
我不喜欢小偷,也不支持对小偷判死刑, 所以我必须欢迎小偷和我住一起? 我喜欢保家卫国的战斗英雄, 所以我必须让所有战斗英雄和我住在一起? 你有精神分裂的倾向, LOL [2评]
1
11335577
2 楼
你先学好中文再来提问题 [1评]
c
checkup
3 楼
而且我他馬的就疑惑,為什麼神經病和酒駕殺人無罪,他們的製造的死亡已經有後果了啊,要是我是法官,都他媽的殺了替死者報仇。 [2评]
X
XXyourOO
4 楼
我中文十级,你几级?🤦‍♂️
c
checkup
5 楼
我下次殺你舅舅,然後我有你說我的那種神經病和醫生證明,,,,於是法院判為無罪,你就高興了? 明顯的邏輯你就是聖母心,看不清楚 [1评]
s
scottfox2008
6 楼
因为法律不能只有黑白两个选择, 谋人和误杀不是概念, 如果酒驾杀人判死,是不是工程质量造成人死也要判死, 是不是堤坝质量造成溃堤也要判死? 还有医生治疗不及,是不是也有杀死医生。
只想一个人
7 楼
这样以后就没有父母敢这样了吧
s
scottfox2008
8 楼
你这么说,就说明你已经预谋杀人了, 当然不可能无罪。 而且精神病的评估不是说你就没有被处罚的可能,而且你要被关在医院不能放出了。 我倒是感觉快14岁的孩子奸杀10岁女孩,应该立即处决, 可是在中国人家被领回家,让家长教育,你支持吗?
F
Fag&brad
9 楼
精神分裂也不是杀人的理由,这种畜牲还不处死留着祸害别人,别逼逼了,等你家人被精神病害死才轮到你原谅,否则别特么圣母,装鸡毛大尾巴狼 [1评]
p
pickle
10 楼
但是他自己可不觉得有精神问题,反而可以冷静的处理首尾以逃避法律惩罚. 这就好比狗染了狂犬病乱咬人,当然不是它本意,但因为它的存在只会给社会造成伤害, 还不是要处死销毁? [1评]
c
ccdb99
11 楼
酒驾致人死亡,确实判得太轻。而且违反中国刑法精神。《中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酒后犯罪的,不可以因为喝了酒就认定为没有全部刑事责任能力,更不可从轻量刑。因为成年人对喝酒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是有预知能力的。队酒驾醉驾判得那么轻,明显是违背了《中国刑法》的原则。
a
anywho
12 楼
不皿煮、怎麼不保護加害者的人權? 因為加害者有精神問題等借口、 受害者的人權不是人權? 這就歐美日韓詐騙𡷊所謂的皿煮人權、 看看無首河漂屍漂流在詐騙𡷊案、⋯⋯
s
scottfox2008
13 楼
狗和人是不一样的,
s
scottfox2008
14 楼
你应该同意对奸杀10岁女孩的快14岁的男孩判死刑,或者至少关20年吗? 还是让家人领回家去,无罪? 这二者,我认为弑母的死缓比较合适, 那个奸杀女孩的男孩(有成年男人的身高体重)完全无罪,无法理解。
文强
15 楼
c
ccdb99
16 楼
精神病是无法治愈的,只能用药物缓解。一些种类的精神病患者之所以袭击人,是因为他她们的脑子已经坏掉了。会产生幻觉,他她们看到恐怖的幻觉为了自卫就伤害人。这种精神病患者放回社会的话,早晚还会袭击人。
郑长仁
17 楼
下一个是孙维!!!
o
oldoldcandy
18 楼
哈..哈..雙標的昂薩.....
c
cbs888
19 楼
W
Washington001
20 楼
我觉得美国效率更高。每年美国警察在街头行刑就直接乱枪打死1000多人。和14亿人口的中国每年执行的死刑人数差不多。
霍比特村
21 楼
我觉得无期就好了,对脑部残疾人也许应有一点点包容~ 处决会开启血腥的一年。
布鲁克男
22 楼
令人拍手称快。中国永远也别废除死刑。那是那些恶魔们的最终归宿
糖桔喝得
23 楼
你能想到的问题公检法和律师都能想得到,有没有精神问题由医疗专家说了算。
h
hutuchongchong
24 楼
美国儿子网上把父亲斩首示众与之有一比。
大西瓜
25 楼
弑母那个精神有问题?产生厌世想法,弑母再自杀,这还可以理解。毕竟可能担心自杀后让母亲遭罪。但是他做了什么?弑母之后诈骗亲戚140多万然后潜逃3年多直到被警方抓获。这是厌世吗?这明明就是蓄意杀人后一直在逃脱法律制裁。如果这也可以被原谅的话,那么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了。
z
zhiyuanyu26
26 楼
这样做,对罪犯毫无威慑作用!而且养他还浪费国家资源!白享清福!你同意不等于别人同意!傻瓜一个!!!
雅痞干
27 楼
墙国从来就没有人权!🤣
A
AizenSama
28 楼
我也觉得直接把那对狗【污辱了狗】男女从15楼丢下去最好。
D
DDT666
29 楼
建议用芬太尼处死,这样是让死囚爽死,最人道......
那就好好生活
30 楼
看得肉麻,两个畜生。 还有那个北大的尖嘴猴腮。 太特么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