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认罪、悔罪。
2022年1月2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经公安机关侦查,视频中女子来自云南,名叫小花梅。
法院6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查明,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将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将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1999年,董志民与小花梅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七名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其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且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具有致被害人重伤的加重情节;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拐卖妇女罪。
1998年参与拐卖小花梅犯罪嫌疑人共有7人,其拐卖行为均已超过追诉期。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5人进行追诉,李某玲、刘某柱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小、情节较轻,未予追诉。
网民对此消息热议,许多网民留言问:“才九年?” 还有网民说“数罪并罚6-15年为啥才判9年?” “拐卖妇女,9年。买卖同罪了吗?”“9年换一个女人+八个小孩”、“她生八个孩子用的时间都不止九年”。
拐卖小花梅的坏人被判刑了,可铁链女被真正解救了吗?
从来就没有什么天理昭昭,靠的都是不懈追问和努力。
——项栋梁基本常识
时隔一年多,丰县铁链女一案终于等到了一部分的正义。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公众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和时立忠、谭爱庆等人拐卖妇女案一审宣判
董志民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将小花梅从云南拐卖出来的人贩子,将她锁起来生育8个孩子的董志民,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对公众来说,这是大家持续不懈追问所得到的一部分正义结果。是的,正义来了,但并不完整。
判决公布后,有评论认为量刑太轻,9年都不够生育8个孩子;也有观点认为定罪不合理,因为虐待罪是家庭成员之间适用的,而拐卖和伪造资料形成的婚姻本不应成立。这些质疑都有一定道理,但没有抓住关键问题。
与其关注坏人受到多重的惩罚,我更想追问的是受害者有没有得到真正的解救。
小花梅的铁链没了,但并未收获自由
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但小花梅脖子上的铁链仍然沉重地压在每个关心她的人心头,也仍然在切切实实地捆绑着小花梅这一生悲惨的命运。
小花梅上一次被大家看到的消息,是某些官媒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采访”发出的报道。之所以给采访加上引号,是因为那本质上属于官方发布而不是媒体调查。作为掌握最多核心事实的受害者,小花梅本可以在健康允许范围内向公众讲述其遭遇,但在报道里,她没有任何声音。
今天,新华社再次报道了小花梅的现状,仍然是由大儿子董某港来介绍。
是因为小花梅没有语言表达能力吗?显然不是。尽管口音难懂,尽管存在精神障碍,但她还是能够说话的。是因为要保护她作为受害者的隐私吗?显然也不是。央视都拿镜头怼着脸拍了,也没打码就发出来,哪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根本原因在于,小花梅被另一根无形的铁链以保护和救助的名义锁住了。
在结束了二十年被当成生育工具的悲惨遭遇之后,小花梅又被当成了严密管控的维稳对象,可能永远失去了回归正常社会的机会。
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当然大快人心,但更能抚慰人心的是受害者得到真正的关爱与帮助,能够沐浴自由的阳光。
补充科普一点知识:
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科学救治,仍然有回归正常生活的可能性,在病情稳定阶段自残或伤害他人的概率并不高,不应该被一直关起来封闭治疗。而且,被剥夺社会接触也不利于患者的康复。
父亲和母亲都没了,8个孩子怎么办?
父亲是收买和虐待妇女的混蛋,被判刑了,母亲是被迫生育的精神障碍患者,被管控了,对8个无辜的孩子,这般命运的剧烈转折还真的很难说是好是坏……
往好的方面说,他们终于可以摆脱这样一个极度扭曲的家庭,不用在这样一个与现代文明严重脱钩的环境里成长,或许能够得到更好的营养保障,或许能有更健康的心理。
往坏的方面说,舆论事件的余波仍然没有平息,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真正平息,这些孩子带着铁链女的标签想必成长会格外艰难。由当地政府介入指定的监管和救助也不晓得能维持多久……
据新华社4月7日报道,小花梅的8个孩子现在仍然留在董家村,弟弟、妹妹都在上学和上幼儿园,村里“爱心妈妈”经常到家里来帮助洗衣、做饭。由此可见,孩子们并没有被收养,也没有进入儿童福利机构。
如果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里,这些孩子的救助其实是有相对更理想解决方案的:
由专业的儿童救助机构接手,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带孩子脱离原来的环境,时机成熟时托付给符合条件的爱心家庭抚养,既能最大限度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也能相对远离舆论事件对孩子的不良影响。
很可惜,这条路是不被允许的。正如铁链女事件发生一年多后,丰县欢口镇董家村的路口仍然有人日夜把守,不允许任何陌生人进入。
铁链女的案子判了,其他被拐妇女呢?
更让我牵挂,让我义愤难平的,是铁链女的案子止步于个案,没能真正推动当地更多被拐卖妇女的解救。
小花梅于1998年被拐卖至丰县,经多手转卖,最终被董志民收买,整个拐卖链条触目惊心。打死我都不相信,参与其中的人贩子在这么多年里就只做了这么一桩拐卖妇女的恶行,只拐卖了小花梅一个受害者。
小花梅案是那段历史和那个地区正义拼图的第一块,完整的正义还需要持续的追问。
其他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呢?被卖到哪里去了,如今生活状况如何?江苏省去年轰轰烈烈的集中打拐清查行动,到底有没有成果?
我也知道,追问这些问题会很不受欢迎,但我的价值观和良知不允许我沉默。
新华社报道,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认罪、悔罪。
2022年1月2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经公安机关侦查,视频中女子来自云南,名叫小花梅。
法院6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审理查明,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将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其妻李某玲将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1999年,董志民与小花梅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七名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其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且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具有致被害人重伤的加重情节;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拐卖妇女罪。
1998年参与拐卖小花梅犯罪嫌疑人共有7人,其拐卖行为均已超过追诉期。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5人进行追诉,李某玲、刘某柱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小、情节较轻,未予追诉。
网民对此消息热议,许多网民留言问:“才九年?” 还有网民说“数罪并罚6-15年为啥才判9年?” “拐卖妇女,9年。买卖同罪了吗?”“9年换一个女人+八个小孩”、“她生八个孩子用的时间都不止九年”。
拐卖小花梅的坏人被判刑了,可铁链女被真正解救了吗?
从来就没有什么天理昭昭,靠的都是不懈追问和努力。
——项栋梁基本常识
时隔一年多,丰县铁链女一案终于等到了一部分的正义。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认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认定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公众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和时立忠、谭爱庆等人拐卖妇女案一审宣判
董志民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将小花梅从云南拐卖出来的人贩子,将她锁起来生育8个孩子的董志民,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对公众来说,这是大家持续不懈追问所得到的一部分正义结果。是的,正义来了,但并不完整。
判决公布后,有评论认为量刑太轻,9年都不够生育8个孩子;也有观点认为定罪不合理,因为虐待罪是家庭成员之间适用的,而拐卖和伪造资料形成的婚姻本不应成立。这些质疑都有一定道理,但没有抓住关键问题。
与其关注坏人受到多重的惩罚,我更想追问的是受害者有没有得到真正的解救。
小花梅的铁链没了,但并未收获自由
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但小花梅脖子上的铁链仍然沉重地压在每个关心她的人心头,也仍然在切切实实地捆绑着小花梅这一生悲惨的命运。
小花梅上一次被大家看到的消息,是某些官媒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采访”发出的报道。之所以给采访加上引号,是因为那本质上属于官方发布而不是媒体调查。作为掌握最多核心事实的受害者,小花梅本可以在健康允许范围内向公众讲述其遭遇,但在报道里,她没有任何声音。
今天,新华社再次报道了小花梅的现状,仍然是由大儿子董某港来介绍。
是因为小花梅没有语言表达能力吗?显然不是。尽管口音难懂,尽管存在精神障碍,但她还是能够说话的。是因为要保护她作为受害者的隐私吗?显然也不是。央视都拿镜头怼着脸拍了,也没打码就发出来,哪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根本原因在于,小花梅被另一根无形的铁链以保护和救助的名义锁住了。
在结束了二十年被当成生育工具的悲惨遭遇之后,小花梅又被当成了严密管控的维稳对象,可能永远失去了回归正常社会的机会。
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当然大快人心,但更能抚慰人心的是受害者得到真正的关爱与帮助,能够沐浴自由的阳光。
补充科普一点知识:
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科学救治,仍然有回归正常生活的可能性,在病情稳定阶段自残或伤害他人的概率并不高,不应该被一直关起来封闭治疗。而且,被剥夺社会接触也不利于患者的康复。
父亲和母亲都没了,8个孩子怎么办?
父亲是收买和虐待妇女的混蛋,被判刑了,母亲是被迫生育的精神障碍患者,被管控了,对8个无辜的孩子,这般命运的剧烈转折还真的很难说是好是坏……
往好的方面说,他们终于可以摆脱这样一个极度扭曲的家庭,不用在这样一个与现代文明严重脱钩的环境里成长,或许能够得到更好的营养保障,或许能有更健康的心理。
往坏的方面说,舆论事件的余波仍然没有平息,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真正平息,这些孩子带着铁链女的标签想必成长会格外艰难。由当地政府介入指定的监管和救助也不晓得能维持多久……
据新华社4月7日报道,小花梅的8个孩子现在仍然留在董家村,弟弟、妹妹都在上学和上幼儿园,村里“爱心妈妈”经常到家里来帮助洗衣、做饭。由此可见,孩子们并没有被收养,也没有进入儿童福利机构。
如果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里,这些孩子的救助其实是有相对更理想解决方案的:
由专业的儿童救助机构接手,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带孩子脱离原来的环境,时机成熟时托付给符合条件的爱心家庭抚养,既能最大限度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也能相对远离舆论事件对孩子的不良影响。
很可惜,这条路是不被允许的。正如铁链女事件发生一年多后,丰县欢口镇董家村的路口仍然有人日夜把守,不允许任何陌生人进入。
铁链女的案子判了,其他被拐妇女呢?
更让我牵挂,让我义愤难平的,是铁链女的案子止步于个案,没能真正推动当地更多被拐卖妇女的解救。
小花梅于1998年被拐卖至丰县,经多手转卖,最终被董志民收买,整个拐卖链条触目惊心。打死我都不相信,参与其中的人贩子在这么多年里就只做了这么一桩拐卖妇女的恶行,只拐卖了小花梅一个受害者。
小花梅案是那段历史和那个地区正义拼图的第一块,完整的正义还需要持续的追问。
其他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呢?被卖到哪里去了,如今生活状况如何?江苏省去年轰轰烈烈的集中打拐清查行动,到底有没有成果?
我也知道,追问这些问题会很不受欢迎,但我的价值观和良知不允许我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