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限”还是“放”?关键要遵从法治、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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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最新回复:2023年12月29日 21点45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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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具有悠久传统的民俗,然而随着生活的变化尤其是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燃放行为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禁”“限”还是“放”?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立场,指向的是不同的看法和诉求。比如,大规模集中燃放不可避免地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对空气质量较为敏感的群体可能会有反对意见。家里有老人或者小孩,想在过年期间享受安静氛围的家庭,对深夜放鞭炮的行为大概率不会认可。另一方面,不少人怀念“爆竹声中一岁除”的热闹氛围,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年味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怎能一禁了之?一些农村地区的居民可能觉得,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我国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决定了在一些具体政策和地方规定上不能千篇一律。事实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这一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一个目的正是推动各地根据现实情况综合考量,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禁”“限”还是“放”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但显然不能偏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的原则。

(图源网络)

各有各的道理和理由,正是“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的直观体现,但不同的诉求和不同的声音都应该被听到和重视。一条条具体政策背后连着的是民生,只有重视群众需求才能扫除政策落实落地过程中的阻力和障碍。及时督促纠正涉及民生的地方性法规存在的问题,体现了备案审查制度积极回应百姓关切,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无疑给地方法规或红头文件提出了更高要求,出台政策规定须做到既合法又合情合理。联想到此前四川有地方出台规定禁止城区私自熏制腊肉,引发争议后一地就把关不严、工作存在失误道歉,并表示在城区周边适时配置部分移动熏制设备以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对于腊制品熏制等长期以来形成的民俗,与其为了防止问题、隐患一禁了之,不如想想怎样在保证安全、减轻污染的同时传承传统、便利居民,这才是为群众着想的题中之义。熏腊肉如此,放烟花亦如是。怎样求取文化习俗、生活习惯、消防安全、大气环境容量等因素的“最大公约数”,找到公众需求与社会管理的平衡点,考验着治理的“绣花功夫”。

2023年初,已有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地方在探索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都可以作为改进本地区政策规章的有益借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才能使制定的政策制度符合实际并得到有效实施。

牛皮方糖
1 楼
从烟花爆竹产品征收空气污染治理费就行,交了钱随便放
元非
2 楼
  什么“法治实事求是”都是说了等于没说的场面话。   真正影响烟花爆竹的“禁”与“放”的是,春节过程中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社会效益(相关收入,特别是税收),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损失的对比,最终形成的社会氛围与立场。   至于烟花爆竹产生的空气污染,毕竟是一个短时间的现象,那是一个可以随时用或不用的舆论工具。别说是烟花污染,就是持续的工业污染能否被允许存在,也常是政府基于政治经济考量之下的一念之间。   现在中国城镇化提升,集中居住程度越来越高,实际上就是人高度集中、住宅高度集中、车辆这种最是怕火怕炸的高危物体高度集中,这让由于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炸伤事件的概率大增。   经济趋缓之下,各地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使出浑身解数,解禁烟花爆竹是其中的一项,千理由,万理由,归结一句就是“钱理由”。   2024年春节的烟花爆竹不可能很爆裂,一则人们习惯了不再燃放,二则人们正在过紧日子呢,三则烟花爆竹生产厂家也在谨小慎微之中,品种不会太多、个体威力不会太大,因此,意外事件也会相应少。   如果连续数年放开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可能又会形成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那个时候烟花爆竹的市场会迎来一个高潮,由烟花爆竹引发的损失也会出现一个高潮,社会舆论也会产生转向。   民意如流水,有奶便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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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ba
3 楼
一国两制一国一制计划生育放开二胎都是中共朝滴笑话下朝注意别傻
o
oligarch
4 楼
放是法治禁也是法治,还不是他们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