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生遭侵犯逃跑时落水 嫌疑人阻其上岸致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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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t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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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

024年7月25日,对于正在上大专、家住河南驻马店的女生小雨(化名)来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暑假日。

那晚,独自在路边看手机的她遇到了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陈某。随后,陈某将其诱骗上车并企图实施强奸。在摆脱陈某逃跑的过程中,小雨为躲避追逐坠入水塘。陈某见状不但没有施救,反而用树棍多次敲打小雨不让其上岸,最终小雨不幸溺亡。

2月18日,小雨的母亲陈女士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女儿平时话很少也很内向。事发时正逢暑假,小雨正在备考教资。“她说,她想靠自己的努力买一套房子。”陈女士说。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审已于1月15日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女士表示,对于结果她已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目前正等待二审开庭。

致被害人落水死亡后试图伪装现场

一审判决书显示,2024年7月25日22时许,陈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遇到被害人小雨独自一人在路边看手机。陈某上前搭讪以带其兜风为由将其诱骗上车,带至附近一小树林内。随后,陈某用手卡住小雨的脖子欲实施强奸,但彼时离村庄较近,其害怕紧张未能实施成功。不甘心的陈某又骑车将小雨挟持到一水塘边的小路上,企图再次实施强奸。但小雨趁陈某停车之际,下车向水塘边跑去。在躲避陈某追逐的过程中,小雨不慎掉入水塘内。随后陈某折断水塘边的树上的树枝,多次敲打小雨的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小雨溺水身亡。

一审期间,陈某在供述中还原了事发经过。谈及看到小雨落水后的反应,陈某在供述中称,当时他折断树枝后第一反应是想把树枝伸给女孩。但随后的一瞬间他起了一股邪念:看女孩落水的样子想着事情已无法挽回,我不能让她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之后,陈某带着发泄的心情用树棍往小雨头上敲了几棍。在小雨没动静以后,陈某还把小雨往水塘边扒拉了几下,试图伪装成是小雨自己落水致死的假象。直到最后,陈某看到小雨在水塘里一动不动,才骑三轮车离开了现场。

直到2024年7月26日上午,陈女士才发现女儿彻夜未归,焦急的她出门寻找未果后报警。2024年7月30日,水塘旁玉米地的农民发现了小雨的遗体后报警。但在水塘里泡了五天的小雨早已面目全非,陈女士只能通过小雨身上衣服的牌子才能勉强认出这可能是自己的女儿,直到最后DNA确认。

陈某在供述中还称,作案后他分别于2024年7月26日和27日两次到过现场,有一次还因为心虚不敢靠近案发地。据悉,案发后至被抓获期间,陈某像平时一样该干活干活,到晚上还会找朋友喝酒。陈女士说,陈某就是在喝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事发暑假女孩正备考教资

19岁的小雨家住驻马店市平舆县,彼时就读于当地一所师范专科学校。陈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因为自己和丈夫平时都在外务工,小雨主要在家由奶奶带,和奶奶也比较亲近。日常的生活中,小雨算不上一个开朗的女孩,平时也并不是很喜欢出门。当时只是因为白天天气太热,村里的人都喜欢晚上出门吹吹风散散暑气。

陈女士表示,案发时,女儿的书桌上还摆着教资考试的备考书目。当天白天,小雨正在家中复习教资。“她有和我说过自己的理想,就是靠自己的实力买一套房子。”那个暑假,陈女士辞掉了在广东深圳的工作,本想着回驻马店趁假期多陪陪孩子,没想到却发生这样的事。

判决书显示,根据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树林东临一片花生地,南边和西边都是玉米地,北邻一片大豆地,为庄稼包围的一片树林。并且,树林内地长满杂草,杂草高度最高过膝盖处。

陈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陈某就是看准那片地平时少有人经过,才会把女儿带过去试图再次强奸。

对于陈某和小雨的关系,陈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陈某是她娘家那个村里头的村民,家里之前是办厂的,算得上殷实。“他平时就是很跋扈。”谈及陈某是否认识小雨,陈女士表示否认,因为自己女儿很少和陌生人说话,陈某也从未见过小雨。

审理中,陈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强奸罪系未遂,陈某构成自首,且本案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请求从轻处罚。最终,驻马店中院以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考虑被害人亲属不予谅解,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决定对陈某限制减刑。

家属提出抗诉,目前等待二审

记者注意到,驻马店中院在判决中对于陈某罪行的定罪有以下几种考虑:其一是陈某两次欲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因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得逞,符合未遂犯的构成要件;其二是综合考虑到陈某到案后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最后,考虑到陈某在强奸、故意杀人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具有较深的主观恶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故,法院只认可其强奸未遂的辩护意见,对其他意见不予认可。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该案的判决值得商榷。“他(陈某)有两个罪名,故意杀人最高量刑是死刑,强奸罪也是。虽然强奸是未遂,但故意杀人是既遂。”刘明告诉新黄河记者,犯罪嫌疑人在看到被害人落水后是有救助义务的,但陈某的手段残忍,还阻止被害人上岸,判死缓有待商榷。刘明指出,此案陈某在犯罪过程中还有伪造现场的行为,这个也能够充分证明陈某主观恶性深,在审理中也可充分考虑。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认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方法试图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强奸的实行行为,主观上他认为自己能够实施完毕强奸行为但由于紧张这种意志以外的因素未得逞,构成法律上的未遂。

“陈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更换了地点、用手实施了猥亵行为,但性器官没有接触到被害人,构成未遂,他到案后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付建表示,法院判决死缓的原因可能是综合陈某具有未遂、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可以从宽处理。如果检察院或者被害人家属认为法院判决过轻,可以提出抗诉。

对于判决中的“限制减刑”,付建解释称,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此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且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一律不得假释。

此外,有关陈某伪造现场的行为,付建表示,对被告人的这种行为量刑不予单独考虑是因为刑法中有期待可能性理论,就是说不能期待一个犯罪人犯罪后克制自己不去伪装犯罪现场或者做出其他合法行为的可能性。

陈女士对判决不服,目前已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目前正等待二审开庭。“我想还女儿一个公道。”陈女士还表示,审理期间,陈某只在最后快结束时说了一句对不起,对此她并不能接受这个道歉。

陈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小雨的书桌和她的房间,在小雨的房间的墙壁上,有一幅她亲手布置的墙纸,上面写着:愿日子温暖,抬头遇到的都是阳光。

暴风雪来了
1 楼
杀了吧,留着干啥? [1评]
d
danial
2 楼
太恶劣了! 天生坏这是. 和印度犯罪有一拼了.
铗归来
3 楼
先阉再枪毙。
大春哥
4 楼
陈某上前搭讪以带其兜风为由将其诱骗上车,带至附近一小树林内。随后,陈某用手卡住小雨的脖子欲实施强奸,但彼时离村庄较近,其害怕紧张未能实施成功。不甘心的陈某又骑车将小雨挟持到一水塘边的小路上,企图再次实施强奸。———— 感覺兩人是認識的,第一次未遂,又再次轉移地方就有點不明了
坚定的信心
5 楼
死刑。
b
battleships
6 楼
看标题就知道是河南人 [1评]
h
hugenage
7 楼
死刑!斬! 畜生!
l
livedoor
8 楼
驻马店中院以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故意杀人,然后是缓刑!天理何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呢?不独立的听党指挥的(受行政严重干预的),不受舆论监督的天朝司法,呵呵!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的又一完美体现!苦于恶法恶警之民众多矣,时间久矣!连生命权都无法保证的国家还能保证公民的什么权利?别和我说这是个案,在严格的信息封锁下,大量的司法腐败只是被掩盖了而已。就这个案件来说,所有的司法过程都走过了,罪犯得到应得的处罚了吗?受害人得到公平了吗?所有的所有都只是流于形式!天朝的司法根本就不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保护无过错方,打击犯罪分子,而是彻头彻尾地沦为了统治工具!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n
nbck2013
9 楼
留着为了敲诈死刑犯。只要死刑犯给狱长送钱就可以算立功表现。不仅不用死刑。以后还可以不断减刑。
G
GLOCK19A
10 楼
村里美私刑吗?这么快被警察搭救了就?哎,这厮运气忒好了点。。。
n
nbck2013
11 楼
无论讲道理还是论法律。这个人都应被判枪毙立刻执行。为了平息民怨更应该加上先不打麻药阉割再绑在柱子上爆头枪毙。全程邀请家属观看。 但是。但是。中共的法律只为自己的统治和利益。为了可以从死刑犯那里压榨勒索钱财。很多本来应该死刑的故意判缓刑两年。给家属时间筹钱去贿赂狱长。 底层人之间互相伤害。对中共来说,就像看斗鸡和斗狗一样。他们不关心谁受伤。他们更不在乎社会正义。 毕竟他们自己就是邪恶的。他们更愿意保护这些邪恶的罪犯。因为只有这些邪恶的人才坚定拥护中共的统治。 。。。 [1评]
吃斋念佛大灰狼
12 楼
又是你小爸干的坏事。
m
mustache
13 楼
所以台湾那么多死刑犯不枪毙也是因为邪恶的中共?
p
pickle
14 楼
这个死缓的依据明显有问题
紫玉尘柄
15 楼
俺尻死恁驻马店法官的娘年能判几年?!
紫玉尘柄
16 楼
俺尻死恁驻马店法官的娘恁能判俺几年?!
白萝卜
17 楼
陈某就是在喝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我特么眼瞎么?哪有自首情节?恶意杀人都不偿命了?难道是强奸的激情导致犯罪可以原谅?说中国是说世界上最安全的傻逼们出来走走?虽说哪都有个例,这种判罚你们也好意思拿来吹嘘?
t
tomtangwws
18 楼
这是强奸未遂加故意杀人,应处以极刑。另外,辩护律师称“有自首情节”,但文中又说是在喝酒时被捕的,难道是酒醉说漏嘴“自首”,或是被捕后交待犯罪过程?这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首,不构成从轻处理的要素。这样的人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白萝卜
19 楼
台湾在研究废死。你国有这种司法倒向么?
白萝卜
20 楼
他们是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大家不要添乱。
白萝卜
21 楼
: 俩人认识是有可能的。但是把人弄死了就别管那个了。就是故意杀人了。
中隐
22 楼
律师也是帮凶
n
nixguy
23 楼
什么间接故意杀人?狗屁律师。故意杀人就是故意。
b
bk59
24 楼
为什么还要死缓?
b
bk59
25 楼
研究和支持废死的人应该多死点
b
bk59
26 楼
相对来说,中国还是舍得杀该杀的人了
郑长仁
27 楼
陈某在供述中称,他妈是“青岛路虎婆”,他爸是“江西毛奇”,否则不可能轻判!
胡马
28 楼
河南人和俄罗斯人一样,滚出地球!
A
AMONIA
29 楼
喝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何来自首?怕事情暴露就把被害人灭口叫间接故意杀人? 这TM的什么狗屁逻辑?查查吧,家境殷实的陈家给法院赞助了多少钱?二审连法院的狗官一起判了!
新号
30 楼
这种人渣留着干辩护律师的家人,社会不容,消灭
夜雨濛
31 楼
你不一定是俄罗斯后裔,但可能是个河南后裔。
家不在家
32 楼
靠,国内?
司马怒
33 楼
毙了吧!
错错错错错
34 楼
是“死缓”,不是“缓刑”。 不过,我也觉得对这种人渣,证据确凿了,就应该立即死刑。
P
P51
35 楼
全凭嫌疑人口供啊,没有其它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