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其实是说反了,是社会名人更有维护社会和个人名誉的责任,还是社会上的普通人?
这种吃瓜现象本身就是因为社会特权而引起的社会不满,也就是名人没有能达到社会的期望值。作为名人具有比普通人更多的资源,包括把事情压下来的资源,因此在提倡“保护名人就是保护所有人”的时候,其实就是让特权可以事实上起作用。
与这个概念相反的是当年高法state vs Larry Flynt的官司。Flynt赢了官司后说了很著名的一段话,"如果法律能保护像我这种人,就能保护所有人"。
他的意思是他从事的事情表现出的道德水准属于社会上最被人看不起的,是社会少数和弱势,而当弱势能被法律保护时,其他人也就能被保护。
对比李云迪事件,李云迪算是社会弱势吗?
这就是这篇文章的观点的错误。
为李云迪保留最后的体面,就是保留我们自己的体面。
我不是给李云迪洗地,他是弹钢琴的,还是弹棉花的,我根本不感兴趣。
我想说的是,首先,违法就是违法,公众人物违法,也应接受处罚,这是公平正义的基础,这当然没问题。
其次,人应该有基本的体面和尊严,衮衮诸公应该有,贩夫走卒应该有,配军囚徒也应该有。
因此,当我们拿李云迪的丑事、拿那个女舞蹈老师的所谓蜜桃臀,津津乐道,吐沫四溅,甚至编排各种段子,恶意消费其“社会性死亡”的时候,这根本不是捍卫什么公平正义。
因为李云迪这点破事,根本与公平正义无关,我们只是在狂欢,纯粹的狂欢,“你小子也有今天”式的狂欢。
事实上,很多人对李云迪的职业毫不关心,关心的只是他的名人头衔,关心并嫉妒他比我们大多数人赚得多,活得滋润,于是他“轰然倒塌”的时候,“你小子也有今天”的快感喷薄而出,口水与吐沫齐飞,段子共长天一色,暂时麻醉了我们被996、内卷、割韭菜蹂躏的神经。
这种快感并不陌生,某种意义上,像阿Q臆想赵老爷被痛打,像西西里的女人们把美丽的玛莲娜拖到大街上,剪她的头发、扒她的衣服。
邓恩曾说:“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每个人的逝去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综上,李云迪已经受到了他该有的处罚,不去恶意消费他的“社会性死亡”,不去编排他的段子,为他保留最后的体面,事实上就是在保留我们自己的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