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凶手出狱后回国,可以再追究刑责吗?

今日头条
Toutiao
最新回复:2022年1月12日 9点26分 PT
  返回列表
63957 阅读
36 评论
澎湃新闻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刘鑫被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目前,尚不知刘鑫是否上诉。

1月11日,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接受媒体采访。被问及将来的生活,江秋莲提及,杀害江歌的陈世峰在日本被判有期徒刑20年,若陈世峰从日本出狱回到中国,自己会继续起诉他。

根据城阳区法院的判决书,2016年11月3日,24岁的江歌在日本东京被中国留学生陈世峰杀害。案发前,刘鑫提出与男友陈世峰分手,被对方纠缠。案发当天凌晨,江歌和刘鑫返回住处时,事先埋伏的陈世峰持刀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走在前面的刘鑫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门外将江歌杀害。

此后,陈世峰在东京受审,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中国公民境外犯罪,若其出狱后回国,国内司法机关是否会再对其刑事追诉?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有相关案例显示,一中国籍罪犯因故意杀人罪在日本被判刑11年,其被假释后被遣返回国,又被判刑8年。

有论文指出,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的犯罪并受到外国刑法处罚的,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照我国刑法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只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外国判决已对犯罪人刑罚的判决和执行情况,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男子刺死工友在日本被判11年,回国又被判8年

澎湃新闻2020年9月报道,男子黄道金在日本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1年,其被遣返回国后,上海检察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批准逮捕,后其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上海检察二分院介绍,2004年7月19日,前往日本打工的黄道金在东京某公寓住所内与同赴日本打工的孟某某因琐事发生冲突,黄道金持刀追刺孟某某至公寓门前的道路,追上后持刀连续刺入孟某某的胸部及背部等处,致对方失血过多死亡。

同年12月17日,东京地方法院以黄道金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滞留罪,合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害人家属认为日本法院判罚过轻,坚持要求我国司法机关追究被告人黄道金的刑事责任。

黄道金在日本被假释后,即被遣返回国。上海市公安局在虹桥国际机场将被日本遣返回国的黄道金抓获,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黄道金刑事拘留。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与上海检察二分院侦查监督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日本调查核实证据。2016年1月12日,上海检察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黄道金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管辖相关规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介绍,本案中,尽管日本法院已按照日本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黄道金有期徒刑十一年,但黄道金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在境外服刑后毫无悔改之意,也未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继续追究黄道金的刑事责任确有必要。审判机关考虑到被告人已经在境外受过刑罚处罚,故减轻刑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符合法律规定。

审理该案的杨浦区法院在判决中提及,对于被告人黄道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民事赔偿等情况均在量刑中予以考虑。

该案一审判决后,黄道金提起上诉,黄道金的辩护人表示,黄道金在日本国已接受过刑事处罚,加之本案因琐事引发,且被害人家属已经获得相当的民事赔偿,故可减轻处罚。

之后,上海市二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第一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检察机关介绍,该案获评的典型有三点,包括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其次,中国与外国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双方依条约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第三,检察机关在境外取证中积极发挥引导侦查取证作用,本案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工作组,在案件侦查阶段共同赴日取证。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澎湃新闻搜索发现,2009年12月,福建法院网曾刊登一篇题为《中国公民境外犯罪的刑法控制——附条件承认外国刑事判决》,作者为陈学凯。其中介绍分析了我国刑法中关于中国公民境外犯罪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建立附条件承认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实现对中国公民境外犯罪有效控制的构想。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条关于“属人管辖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上述论文认为,根据该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不论其在世界上的哪个国家,也不论在外国居住多长时间,他所实施的行为只要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都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该规定明确我国公民在境外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的标准应当以我国刑法的规定为准,而且明确我国公民在境外的、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规定的行为,都应当受我国刑法管辖,即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十条关于“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上述论文认为,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的犯罪并受到外国刑法处罚的,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照我国刑法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只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外国判决已对犯罪人刑罚的判决和执行情况,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外国法院的刑事判决仅是一种“事实状态”,不具有合法的效力。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理论上,陈世峰在日本服刑完毕就要被遣送回国,江歌妈妈江秋莲可向侦查机关报案,陈世锋是有可能在中国被追诉,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现实中,一般在国外服刑的,国内就不追诉了。毕竟调查取证很困难,证据都在国外。

江歌母亲:

网络带货是要赚钱维生

等凶手回国后会继续起诉

据南都此前报道,江秋莲早前学习电商,从前女儿网民叫“左岸”,她于是把电商小店都起名为“左岸之家”。她不避讳在网络上受到关注后开始带货,但劝外界不要因为同情而购买。 她说,希望自己学习文化知识,增强内心的力量,并 “准备把案件(包括网络侵权案)的赔偿款捐给失学女童。”

在媒体见面会上,对于外界询问网络带货一事,江秋莲直言,自己需要赚钱维持生活和法律诉讼,包括目前进行中的名誉权纠纷,以及对杀害女儿凶手、正在日本服刑的陈世峰的追诉。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半个月后,东京地方法院宣布陈世峰撤诉,其被执行20年刑期。

江秋莲表示,等到2037年,陈世峰服刑出狱回到中国,自己会继续起诉后者。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认为,江女士有权追诉陈世峰,“接下来如何追责,要看当时江秋莲本人的意愿及当时法律政策的规定。”

对于涉外民事案件,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南都记者,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我国法院有权管辖涉外侵权案件,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20年。丁金坤认为,鉴于陈世峰目前还在日本服刑,“应该属于特殊情况,可以考虑延长诉讼时效的。”

雅痞士
1 楼
“刘鑫其实是当今中国人的一个缩影”,那江歌就是你们留学生的缩影,是吧?乐于助人,甚至能替人挡刀? 你这样丑化国人,美化你们自己,难道不觉得自己的丑陋吗? 要知道,无论这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华侨,更像你们一些,这里面,不可否认有好人,但是也有着一批坏人和一批大脑简单的易冲动者,随意就被别人洗脑了。
h
hho0we9m
2 楼
既然外国取证完成已判定为故意杀人,那会过就不用取证了,按国内量刑补足就好了。政府不判,就自己解决!
良知的人
3 楼
: 脑子有病吧,该吃药了💊。
干得漂亮
4 楼
在这里喊口号就是装逼而已 该去中南海新华门门口去喊 敦促中央军委迅速出兵台湾吧 哈哈哈
媚眼瞟瞟
5 楼
人家出来就是穷光蛋。 你还想干什么? 再说。 人家可以移民去阿富汗。
J
Jagaa
6 楼
回复 【3楼】 干得漂亮:你其实就是当今狗粮的一个缩影,无耻,无赖,无德
J
Jagaa
7 楼
回复【9楼】 干得漂亮: 哈哈你妈的逼
J
Jagaa
8 楼
回复【8楼】 良知的人: 看你就是个傻狗逼
知情人士
9 楼
根据属人属地原则,当然可以再判
媚眼瞟瞟
10 楼
如果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个间谍。
良知的人
11 楼
你这没狗娘教养的傻逼,该下地狱了!
群X乱舞
12 楼
支持和反对死刑都可以从社会学法学的角度去讨论,张口就让人家下地狱的情绪表达恰恰是最危险的,以受害人家属的心情去代替法律,那不管是杀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伤人,强奸,受害人家属都可能要加害人死刑,这合理吗? 在法律的执行上任何的利益冲突都是要回避的,更不要说受害人的家属了。
S
Sexyfox
13 楼
If this man comes home in china, he must be sentenced to death according to Chinese law!
大嘴饿鱼
14 楼
没这么简单,刑事犯罪要由公诉机关起诉,被害人家属可以报案,但不能直接起诉,公诉是需要证据,证物的,日本检查院的证据是否可以移交给中国检查院,不知。中国检查院自行取证几乎没有可能,因为到时候已经过了20年,去哪里找尸体?血迹?凶器?总不能以网络传播的图片定罪吧。
不同声音
15 楼
那祝你多交几个洋人朋友去吧! 涉及到个人利益洋人秒变脸吓死你!
干得漂亮
16 楼
: 我娶了个盎格鲁撒克逊女人,结婚几年了,一直没变脸啊,哈哈
不同声音
17 楼
一罪不两判,这也是国际惯例,在日本服完刑,回国不会被追究刑责了。不过20年大好青春在牢狱中,对他也是惩罚了。没办法这就是日本法律。
不同声音
18 楼
盎格鲁撒克逊女人是个啥?不就是个白种人嘛! 怎么?她天天指着你鼻子骂:你们中国人无耻,无赖,无德? 既然这样?她为啥找你这个黄皮中国人呢?图你无耻?无赖?还是图你无德? 难道你是传说中的“高华”?
催你明白交粑粑
19 楼
赵国人真是奇葩,那要是外国判决重了,丫给补偿吗,这尼玛什么奇葩
l
lilan
20 楼
现在就起诉,作为“起诉中”案,否则20年后起诉有点晚
人生就是游戏
21 楼
杀人罪不应该公诉吗?怎么家属起诉。。。
w
wakawaka
22 楼
嗯,反正网上也没人认识你。你开心就好。
二赖他哥
23 楼
给墙国人那些无耻、无赖、无德的垃圾当好人,真难!
l
liuyuanbiming2
24 楼
又来带节奏了。利用网民的善良来煽动舆论。
l
liuyuanbiming2
25 楼
又来带节奏了。利用网民的善良来煽动舆论。
墨尔本要回家了
26 楼
江妈妈好好活着,把这畜生搞死
a
azkaban
27 楼
在墙国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一切党说了算。 党说没撞倒别人你为什么要去扶,事实就被认定为你撞倒别人了,证据,不需要的。
文强
28 楼
这个家庭太可怜了
亿
亿针溅血
29 楼
日本法律是给日本人制定的,不是给中国人制定的。日本人这么凶残的少,怎么办呢?中国会为了迁就日本人修改自己对法律的看法吗?所以,多照镜子,少说话。
亿
亿针溅血
30 楼
哈哈,昂撒人至少没见过因为同类娶了个中国女人而破口大骂,中国人嘛,你就是代表
亿
亿针溅血
31 楼
呵呵,假装中国是法制社会?寻衅滋事罪拿掉了吗?舆论要你死,找个罪名不容易?绝大多数中国人还没开化,社会变迁太快,没有时间积淀,不是具体那个人的错,这是客观规律。不承认就是错了